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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频频被坑!“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沦为骗子铁三角

要闻 来源:要闻 18-10-17 22:30

近期,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件频繁发生。据粗略统计,今年以来就有高升控股、中南文化ST升达、*ST凯迪、ST冠福等公司爆出该等危机,大股东大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暗箱操作令上市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私开商业承兑汇票等。

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盲目扩张、短贷长投,导致其体外资产较大、关联债务增多。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所投项目因竞争力不足出现问题后,大股东的资金问题集中爆发。这个时候,有部分大股东凭借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通过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董秘等少数关键人员的暗箱操作,促使上市公司为其借贷提供违规担保,甚至直接挪用上市公司资金。

说到底,这些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内控体系完全紊乱,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沦为大股东提款机,使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监管层已经出手,交易所频发问询函、监管函,证监会也已对多起案例进行立案调查。

侵害事件频发

之前*ST保千的伤害仍历历在目,近期又有多起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例出现。根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的粗略统计,今年以来就有高升控股、中南文化ST升达、*ST凯迪、ST冠福等多家公司出现大股东占用资金、上市公司违规暗保、私开商票的事情。

ST升达在国庆假期前还是正常的证券简称升达林业,10月8日停牌一天,10月9日即被实施特别风险警示。究其原因,就是被控股股东拖累。

ST升达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无法到期归还借款,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被贷款方扣划而形成对公司资金的被动占用。升达集团原承诺于9月29日前解决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但由于金融政策和市场风险等多方面因素,暂时未能与各债权人协调一致,并未能与相关战略投资者达成可行性合作方案以解决公司对升达集团的担保问题,及归还对公司的占款。

根据其最新公告,截至10月15日,升达集团占用ST升达资金约9.2亿元,占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12%;ST升达为升达集团违规担保约2.6亿元。ST升达表示,公司资金被占用及违规担保的情况仍在深入自查当中,一经查明将在将及时披露。

升达集团非常直接,挪用ST升达资金为其股票质押补仓资金,占用ST升达的贷款。1月17日,升达集团直接占用ST升达1亿元资金,为其在华宝信托的股票质押补仓。3月9日,ST升达向新华信托申请的9500万元贷款到账,后被升达集团全部占用。

升达集团还让上市公司为其借贷提供担保,未如期还款后ST升达资金遭银行直接划扣。由于以定期存单提供担保,7月17日和7月18日,ST升达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国际银行禾祥支行的账户遭强行划转3.04亿元、2.03亿元,用于归还升达集团及其子公司在该行借款本息。

高升控股的案例亦较为典型,以上市公司当前了解的情况,其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25亿元,上市公司违规为其担保3.33亿元。证券时报·e公司此前曾详细报道高升控股实际控制人韦氏家族的资金困局,韦氏家族投资的非上市资产如房山数据中心北京文化硅谷等项目耗费其大量资金,项目又已停摆,资金回收困难。韦氏家族还向个人借了大量高利贷,无力偿还致使债权人提起诉讼,最后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偿还。

中南文化的情况是,截至6月底,以公司名义对完开具且尚未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1.15亿元,为控股股东中南重工集团及其子公司、实控人陈少忠的担保累计金额约为9.8亿元,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3.15亿元。最新公告显示,中南重工及陈少忠在9月26日至9月28日归还上市公司374.47万元,与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沟通后减少违规开票应兑付金额4000万元。

今年以来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私开商票的还有*ST凯迪、ST冠福等。侵害发生之时,原本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形同虚设,相关公司均表示,大股东相关行为未履行公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存在私自用印情况。

公司治理难题

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或令上市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私开商票,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大股东通过对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等关键职位的控制,实施上述侵害行为十分轻松。在自身出现重大资金问题时,靠大股东的自律来防范这些问题几乎不可能。

高升控股披露的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路径是,经财务总监张一文申请,由董事长、总经理李耀批准,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存款1.82亿元分别转入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顺日兴和合作公司龙明源。高升控股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在实际控制人韦振宇担任董事长期间,其未严格履行公司内部用印流程,并且没有按照公司相关印章管理制度合规使用印章,对关联方提供担保。

张一文还是高升控股的董秘,控制着信披渠道。直到证券时报·e公司推出系列报道,交易所不断发函追问,高升控股的问题才一步步浮出水面。也正是因为韦氏家族对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等关键职位的控制,不彻底爆发,这些问题很难被外界知晓。

另一方面,大股东要想真正控制上市公司,这些职位是必定要安排自己信任的人。因此,要想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非常困难。

某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认为,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盲目扩张、短贷长投,所投项目遇阻导致资金吃紧。当前,董事长、财务总监等人确实可以决定资金走向,而且犯罪成本极低,部分公司选择铤而走险。这一现象难以被杜绝,只有通过严格问责、严格审计,对银行账户实施实施多层管控才能减少该类事件的发生。

该人士还表示,即便是是专业投资机构也很难避免这样的“雷”,整个投资生态圈都不具备这个甄别能力,因为信息并不对称。

某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采访时表示,董事会要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章程发挥职能,如果这方面都出现出问题,那就没办法了。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认为,之所以频繁发生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件,一是因为上市公司缺乏完善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制度等,二是因为外部监管力度不够,立法尚不完善,执法不够严格,掏空上市公司的成本低、收益大,目前对很多违法违规的大股东,并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刘国华表示,掌控上市公司资金并不代表可以随意使用,肆意妄为;滥用权力,需要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如刑事上就有挪用资金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刘国华建议,上市公司要建立完善有效的内控制度,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内外结合,双管齐下,以避免或减少侵害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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