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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敢为阁下解股?

积极
武小松 来源:武小松 19-02-17 12:26

多年以来,我最害怕的,就是为您解股……

大致原因如下,望您知悉,别责怪我:

1. 我并不知道你当时买入该股时的初衷以及彼时的具体交易计划,抑或你只是盘中兴起买入,但我此时却不能兴起,给你持有或卖出的建议。


2. 我对你选择的公司可能也恰好了解,也恰好在我的能力圈,那可以聊聊;但同样也可能在我能力圈外,完全没有你这样投入真金白银的人研究深入,利用镜头里短暂的话语劝,冒昧的给你建议,反而是不负责任。


3. 除非我了解您,不然我并不知道你的交易风格是怎样的,基本面主导还是技术主导,超短还是中线,趋势还是波段。不同的交易风格对于建议来说,几乎可能是相反的。


4. 即使我给了你持有或斩仓的建议,我无法确定你是否会根据动态变化来实时改变或纠错。换句话说,我不能确定在我万一说错之后(而我却能第一时间发现谬误),你能否及时把我的话当做屁放了。


5. 如果你真的需要,我也恰好有工夫,那么我完全可以对你感兴趣的某家个股滔滔不绝30分钟或更长,无非以下套路:技术分析(波浪、缠论、量价、指标)、题材热点(是否风口、行业前景、政策冷暖)。但讲真,这些对你没屁用,看错看对的概率仍然一半对一半。



我为什么不敢为阁下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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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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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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