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4天回撤30%!往日小甜甜一朝变身牛夫人,最惨的是它?

要闻 来源:要闻 19-04-26 09:08

4天回撤30%!往日小甜甜一朝变身牛夫人,最惨的是它?

4天回撤30%!往日小甜甜一朝变身牛夫人,最惨的是它?

短短4天时间,A股热门题材悉数调整,最惨的回调幅度达到30%以上。

两市今日再度大面积降温,沪指下跌2.43%,日线四连阴,创下今年以来最长连阴纪录。在本周一摸高此前高点3288.45失败后,沪指接连调整4天,最新指数失守30日线,此外中小板指、创业板指均跌破30日线。热门题材氢能源、燃料电池石墨烯工业大麻5G等悉数调整。

氢能源热门股大面积跌停

盘面上,氢能源指数今日大跌7.52%,位居跌幅榜首位。16只氢能源概念股跌停,分别有四方达、洲际油气、力帆股份、京城股份凯龙股份美锦能源等。氢能源最大热门股之一美锦能源跌停板上封单金额最高,达到3.57亿元。另外两只氢能源热门股凯龙股份全柴动力跌停板封单金额分别为1.18亿元、1.74亿元。

部分氢能源概念股已经连续下跌3日,如力帆股份、凯龙股份、深冷股份、红阳能源等。力帆股份本周二跌停,昨日大跌6.65%,今日再度跌停。凯龙股份前日及今日均跌停,昨日大跌7.65%。若与本周高点相比,短短4天时间,力帆股份回撤已经达到26.74%,凯龙股份回撤幅度达到25.19%。除这两股外,回撤幅度在20%以上的氢能源概念股还有深冷股份、厚普股份、红阳能源、全柴动力贵研铂业等。

34股回撤幅度超20%

除了氢能源概念股外,多只此前备受资金热捧的热门股近日也出现大幅度调整。数据宝统计显示,剔除今年上市的次新股,较年内低点以来最大涨幅翻倍的个股中,34股最新收盘价较本周高点回调幅度在20%以上。回调幅度最大的是八菱科技,该股本周连续4天下跌,除周三大跌7.66%外,其余3个交易日均跌停收盘。

八菱科技4月20日公告称,拟以自筹资金向科华生物增资66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科华生物22%的股权。科华生物营业范围包括工业大麻产品研发、加工、生物萃取、销售等。对此次八菱科技“跨界”涉足工业大麻领域,深交所就十项问题进行问询。4月22日,八菱科技早盘高开并一度创下两年来高点,随后大幅回落,并一直调整至今,最新收盘价较本周高点累计下跌38.17%。

天地数码回撤幅度也在30%以上。天地数码本周一涨停价开盘,随后股价被迅速砸至跌停板,当天上演了“天地板”的戏码。之后3个交易日股价均下跌,与本周高点相比,累计回撤31.27%。值得注意的是,天地数码业绩堪忧,公司去年业绩快报净利润为0.32亿元,同比下滑27.51%。公司还预计今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10.92%~31.88%。

除八菱科技、天地数码外,回撤幅度较大的还有国际实业奥马电器、山鼎设计、仁智股份福安药业等。

部分热门股业绩堪忧

连日来的调整,多数热门股炒作降温,但部分股票年内涨幅依然不小,且其中不乏业绩堪忧的公司。根据年报及业绩快报数据,数据宝统计显示,今年以来累计涨幅翻倍的个股中,25股去年净利润下滑幅度在50%以上。领益智造、*ST天马、天邦股份、厚普股份福安药业等去年净利润为亏损状态。

亏损金额最大的是领益智造,公司去年净利润亏损6.8亿元,不过今年一季度该公司业绩好转,实现盈利6.02亿元,主要系东方亮彩原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从而进行业绩补偿应回购注销的股票受股价波动影响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ST天马去年净利润亏损6.25亿元,天邦股份、厚普股份福安药业净利润亏损金额分别为5.72亿元、4.79亿元、3.6亿元。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