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4526.3亿,国庆旅游消费创纪录!

要闻 来源:要闻 19-10-05 18:07

国庆假期过半,旅游消费如火如荼。

据中新网报道,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国庆假期前四日共5.42亿人次出游,国内旅游收入4526.3亿元,旅游消费再创历史新高。

景区里人头攒动,也让资本市场上的旅游消费类股票迎来一波行情。截至昨日(10月4日),美团点评、百威亚太已连续3日收涨,股价创下新高;其他如海底捞、颐海国际等涨势也比较好。

国庆假期前4天旅游消费超4500亿元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国庆假期前四日旅游消费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共计接待国内游客5.42亿人次,同比增长8.02%;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526.3亿元,同比增长8.58%。

4526.3亿,国庆旅游消费创纪录!

其中,10月4日全国接待国内游客1.36亿人次,同比增长7.44%;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143.8亿元,同比增长8.26%。

在2019年的最后一个法定节假日,国人的旅游热情充分释放,各地景区迎来旅游高峰,尤其是热门景区人山人海,摩肩接踵。

多地景区开启限流模式

为了防止过度拥挤,提升旅游体验舒适度,多地热门景区开启限流模式。

如,秦始皇帝陵博物院10月1日至7日实施限流,限流每日参观游客总人数为6.5万人次;陕西华山景区9月30日18时至10月8日8时对景区客流实行限控,华山门票每天销售限额为2.5万人次;国庆黄金周期间乐山大佛景区每日游山票限额2.24万人。

文化和旅游部表示,各景区为应对大客流,积极采取强化公共交通协调联动、增加停车泊位数量、加强车流监测和分流工作、完善道路指示标识系统、调整景区开放时间等措施,推动景区提质扩容。

如,八达岭长城景区调整开闭园时间,早晨提前至6:00,晚间延至20:00左右,同时开放部分夜长城。山西五台山景区将“智能”与“人工”相结合,除了智能票务系统、“五台山游客服务中心”微信购票途径外,景区还配备自助售票执勤人员,为游客解决出行困难

又一大波景区降价了

旅游消费能够再创新高,与国家此前发布的旅游政策不无关系。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两度发文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2019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更大范围降价、更大力度降价,并确保降价取得实效;对2018年已经降价,但降价不到位、高定价大折扣等问题仍然突出的景区,要推动进一步降价。

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提出了9项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举措,其中包括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

近日,北京、长沙、浙江、山东、兰州、河南等多个省市出台景区门票降价措施。比如:

10月1日,北京18家收费公园免费开放,包括天坛公园、地坛公园、陶然亭公园、北京动物园、朝阳公园、颐和园、圆明园、北京植物园、香山公园等。

湖南长沙市发改委发布通知,自10月1日起,优化长沙天心阁阁楼门票、长沙生态动物园门票,并降低长沙靖港古镇景区和长沙光明蝴蝶文化主题公园门票价格。其中,长沙靖港古镇景区门票由之前的78元/人次下调13元,长沙光明蝴蝶文化主题公园门票由之前的50元/人次下调10元。

山东泰山景区、“三孔”景区等多个景区都调低了价格。从今年10月1日一直到2022年9月30日,山东将对孔庙、孔府、孔林、颜庙、周公庙、少昊陵、孟母林等7个景点门票进行整合,价格降为140元,门票7天内有效。其中孔庙、孔府、孔林等3个景点保留单票,孔府门票价格60元,孔庙降为80元,孔林降为10元;颜庙、周公庙、少昊陵、孟母林等4个景点免费开放。

浙江省新昌大佛景区“十一”也降价了。自9月30日起,大佛寺文化旅游区门票由100元/人次下降至80元/人次。

港股消费龙头争创新高 美团王兴身家飙至500亿

出游人群的规模直接影响旅游类上市公司的营收。早在国庆小长假开始前,A股部分旅游类的上市公司就已摩拳擦掌,为“创收”做好了准备。

Wind数据显示,12家旅游景区已登陆A股,分别为张家界、峨眉山A、桂林旅游、丽江旅游、云南旅游黄山旅游三特索道曲江文旅西藏旅游长白山天目湖九华旅游。据媒体报道,上述12家公司总市值为366.49亿元;受国庆节假期提振,旅游景区板块9月涨幅(市值加权平均值)为1.70%。

而受到国庆小长假加持,餐饮旅游类上市公司通常也能“分一杯羹”。

每经小编注意到,进入小长假后,尽管A股处于休市期,但连日波动较大的港股,仍有多只消费股龙头股价再创新高。

9月30日才正式登陆港交所的百威亚太,国庆以来连续创新高,累计涨幅达到近13%,总市值突破了4000亿港元。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