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陈艺丹
陈艺丹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股道书屋创始人,资深市场投资者,曾受聘于多家著名私募公司的首席策略分析师。拥有多年大资金操盘实战经验,擅长分析主力行为,熟悉机构、游资操盘手法,对主力操盘逻辑、趋势反转、量价分时有独到的见解。操盘以快、准、稳定见长,开创资金分析、量价结构、风险控制的量化模型体系,实战多年稳定收益均在300%以上。
徐安安
徐安安 VIP 阿牛嘉宾 +订阅 粉丝数:3
徐安安,博士,同济大家附属东方医院普外科主治医师。专注于胆道疾病的微创治疗。
夏之恋
夏之恋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包工头
包工头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醉成哆啦A梦回家
醉成哆啦A梦回家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木石
木石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自小热爱阅读。经济学本科,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硕士,主攻佛教与宗教心理学。目前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攻读中国哲学博士学位。
老渔夫
老渔夫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投资观察员:老渔夫 1454`s café首席执行官 十年资深互联网人,盛大网络盛付通支付平台创始团队,盛大盒子创始团队成员;圣兴网络CEO,端游运营,曾成功获得千万融资。
周雪爽
周雪爽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周雪爽,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擅长于公司法律服务领域、劳动人事法律服务领域、股权融资及风险投资领域的法律服务事务,在金融、房地产、互联网等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拥有深厚的互联网行业和企业法律服务背景,担任多家企业常年顾问单位。曾荣获: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上海徐汇区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徐汇区共青团号号长等多项荣誉称号。
马俊
马俊 VIP 大咖 +订阅 粉丝数:3
双隆投资总经理
龚乘龙
龚乘龙 VIP 大咖 +订阅 粉丝数:3
厚石天成首席投资官
余力
余力 VIP 大咖 +订阅 粉丝数:3
嘉合基金 衍生品投资部总监、投资经理
罗成
罗成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华泰证券无锡分公司投顾,拥有多年的理财课程设计与培训经验,对金融投资有独到的见解。是全国多家财经院校的合作讲师,参与多个高校共建课程的研发。
股票推荐分享哥
股票推荐分享哥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股票盈亏并非是在一念之间,掌握投资知识,建立逻辑体系,提升投资格局,方能跑赢未来!
觉悟者
觉悟者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历任证券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证券公司首席投顾,私募基金基金经理,长期从事金融市场研究,精通各种研究方法和实战应用。尤其精通江恩循环分析理论及应用,擅于应用量化交易系统把握选股,择时及风控,已形成持续
老杨解盘
老杨解盘 VIP 阿牛认证砖家 +订阅 粉丝数:3
国内多家财经媒体特约嘉宾,独创北美心理学、安德鲁金叉擒牛战法,擅长基本面选股,技术面择时,运用独家“首阴战法”抓到大牛股,战绩彪悍,投资格言:孙子兵法言:夫兵形如水,水之行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炒股亦是如此,顺势而为才是正途!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