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用点掌大数据弄懂负债率和杠杆率

毛利哥 来源:毛利哥 17-06-27 23:36

用点掌大数据弄懂负债率和杠杆率

我们一直听到,企业要降杠杆,降低负债率,很多朋友其实是搞不懂什么叫“负债率”,负债率高和低都代表了什么?!负债率和杠杆比例又有什么关系?!

我们就用点掌大数据作为实例和大家来深度剖析一下吧!

(1)产权比率。反映由债权人提供的负债资金与所有者提供的权益资金的相对关系,以及公司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其计算公式为: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产权比率表示,股东每提供一元钱债权人愿意提供的借款额。在通货膨胀加剧时期,公司多借债可以把损失和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在经济繁荣时期,公司多借债可以获得额外利润。

(2)资产负债率。反映债务融资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其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与财务风险有直接关系:资产负债率越高,财务风险越高;反之,资产负债率越低,财务风险越低。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高负债率的房地产公司,为何说他杠杆率高了。

600606 绿地控股 负债率

用点掌大数据弄懂负债率和杠杆率

用点掌大数据弄懂负债率和杠杆率

负债率是这么出来的:

总负债 6746.77 / 总资产 7560.57 = 负债率 89.23%

反过来我们看他的产权比率(杆杆率)

根据产权比率公式计算 = 1/(1-0.8924) = 9.294倍

也就是1元钱的资产,借了8.294元人民币

所以,此时我们就能看出来,这家公司经营的风险情况了。

去杠杆核心方法就是,在负债率中缩小分子(缩小总负债)或者扩大分母(总资产增加)。

那么降低杠杆的方法一般就是

高负债企业被实际控制人注入大量资产,扩大分母本身。 这种我们在资本市场称为注资或者改革或者合并兼并。但是,在世道不好的时候注资是很难做到的,因为大家都缺钱。

第二种方法就是缩小分子,把债权转换为股份。这样股本扩大,债务降低,杠杆率也就降低了。

这种方法也就是把债主变成了股东,这也就是目前我们所说的债转股方案。

所以,我们会看到大量高负债的房地产企业都会参与到当地AMC平台上去了。 比如海德股份世联行等高负债企业就在寻求这个路子。

当然,牛逼一点的央企改革,用的就是方案一,央企注资或者兼并重组把资产这个分母扩大。比如电力系统改革就是用这种方法的,国电电力国投电力国电南瑞华电国际之类的。

记住,一切的央企改革,还是债转股,都是为了降低杠杆率这跟主线操作的。所以,这类公司的炒作一般不是炒业绩,一般就是炒预期,炒“降低杠杆率”这个预期,让自己能够活下去!

所以,从长远角度来说,这类公司实际上在业务并无实质性拓展的前提下,纯粹为了炒“降低杠杆预期”的话,一般来说,不会很长久,我个人十分不看好央企改革题材和债转股题材。

那么,我们看看优秀的公司,杠杆率都是多少的, 还是拿茅台来说事!

用点掌大数据弄懂负债率和杠杆率

用点掌大数据弄懂负债率和杠杆率

茅台负债率仅仅是30.7%

公式计算看看是不是对:

总负债/总资产  , 365.25/1189.79 = 30.7%

根据产权比率公式计算 = 1/(1-0.307) = 1.44倍

也就是1元钱的资产,借了0.44元人民币,所以这么一看就明白了,杠杆率极低的公司,他无需为债务问题而发愁,完全可以利用债务的杠杆率让自己在成熟的道路上走的更快,更好。

企业需要有适当的负债能力,良好的负债能力,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而负债率的控制是一门学问和艺术。好公司可以通过适当的债务杠杆撬动更大的利润空间,而差的公司会为了太大的杠杆率而发愁忧虑。

在越来越注重业绩的时代,我们对于上市公司的债务杠杆率的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把更多优秀的公司纳入到你的视线范围内,差的公司要尽量划清界限,以免猜到债务地雷!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