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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停复盘0214

积极
郑国荣 来源:郑国荣 18-02-14 16:00

    海南 板块:10
        002320 海峡股份:14:11  海南港口航运  超跌
        600209 罗顿发展:14:17  海南板块 土地流转  酒店经营管理 超跌
        000886 海南高速:14:25  海南板块 高速公路 养护管理 超跌
        000505 珠江控股:14:29  海南板块 植物油加工 参股券商  超跌
        603069 海汽集团:14:34  汽车 客运站运营 超跌
        000735 罗牛山 :14:35  海南板块 畜牧养殖  土地流转 超跌
        601969 海南矿业:14:46  铁矿石 采选 超跌
        601118 海南橡胶:14:49  天然橡胶种植  土地流转 超跌
        600238 海南椰岛:14:51  海南板块 酒类  饮料 制造 超跌
        600555 海航创新:14:52  海南板快 旅游开发 投资运营 超跌
       充电 桩+超跌:6
       行业新闻:四部委发文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财政政策
        300141 和顺电气:09:31  充电桩 生产 超跌中小创
        600405 动力源 :09:37  充电桩 锂电池 的生产  超跌主板
        300693 盛弘股份:09:37  主营电动汽车充电 桩 超跌远端次新
        002276 万马股份:09:45  子公司全球第一大充电桩企业供应商 超跌中小创
        002190 成飞集成:13:47  子公司与国家电 网合作提供充电服务 超跌中小创
        002240 威华股份:14:55  年产1000吨金属 超跌中小创
        300491 通合科技充电桩 超跌中小创
        002227 奥特迅充电桩 超跌中小创
       次新股 :4
        300740 御家汇 :09:33  开板新股回封  面膜护肤品
        300684 中石科技:10:07  次新股 合成材料 电磁兼容技术  
        002891 中宠股份:13:48  次新股超跌 宠物食品生产
        002925 盈趣科技:14:19  开板新股 智能控制部件
       回购增持 :3
        600579 天华院 :09:47  控股股东持增持不超过2%+国企改革  2B
        300209 天泽信息:10:10  实控人拟增持5000万元 公司拟回购5千万-1亿元
        002377 国创高新:14:56  控股股东后续增持不少于5千万 超跌
       题材  板块:4
        600207 安彩高科:09:25  富士康IPO 第二大股东是富士康旗下子公司  3B
        300707 威唐工业:09:25  高送转  实控人提议年报 10转10派1.1
        000825 太钢不锈:14:03  钢铁  不锈钢生产业绩预增 
        603007 花王股份:14:24  超跌  拟推1千万股权激励 计划
       公告  复牌:2
        300256 星星科技:09:25  实控人、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平仓风险解除 超跌
        600215 长春经开:09:39  控股股东转让公司控制权获国资委 批复 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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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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