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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量能见底,今天指数见底

积极
杨继农 来源:杨继农 18-05-18 07:46

昨天量能见底,今天指数见底

一. 5月18日股市前瞻:
上证指数昨天单边震荡回落,并未走出我们盘前预判的探底回升的结构,创业板也同步回落。
上证指数昨天虽然震荡回落,但成交量快速萎缩超过13.7%,说明筹码稳定,主动性抛压并不多,盘中走势属于主力观望,自由落体式的调整态势。
短期困扰A股的因素主要来自于港股的流动性问题,昨天香港金管局再次出手买入19.6亿港元以捍卫联系汇率制。自4月中旬以来,香港金管局已15次入市维持汇率,累计买入576.91亿港元。一旦H股稳定下来,A股就可重新步入强势。
今天是股指期货的交割日,一般都会平稳过渡,昨天上证指数虽然没有回升,但量能已经出现了止跌企稳的信号,今天指数也有望走出止跌企稳的小阳线。

从中期均线趋势的角度来看,上证指数的上行趋势已经明朗,因此上证指数的交易策略为中线布局,逢低做多。
(当然,这只是对上证指数的基本判断,个股的情况千差万别,需要区别对待。具体的选股思路请关注将于5月23日上线的牛金大学提高班课程“主力K线战法”)

二. 看期货做现货:
1. 上证50指数:股指期货显示,持仓总数减少510手,空头主力持续撤退离场的迹象,短线探底回升的走势。中线布局,逢低做多。
2. 沪深300指数:股指期货显示,持仓总数小幅增加61手,空头主力无明显打压的意图,短线探底回升的走势。中线布局,逢低做多。
3. 中证500指数:股指期货显示,持仓总数减少247手,空头主力持续撤退离场的迹象,短线震荡整理的走势。中线布局,逢低做多。

三. 周五延续周四的趋势:
周五是一周的收官,一般都会延续周四的趋势。
昨天周四震荡回落,但成交量大幅萎缩,量能已有提前企稳的迹象,今天指数也有望走出企稳的止跌小阳。

四. 外围股市的影响:
随着人民币的国际化,A股市场与全球股市有了越来越多的联动反应,跟踪欧美股市是我们判断A股短期运行节奏的一个角度。
昨晚美国股市集体小幅回落,道琼斯指数下跌0.22%,纳斯达克指数下跌0.21%,标普500指数下跌0.09%,或将对今天A股走势产生一定的拖累影响。

五. 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对周期类板块的影响:
A股中周期类板块的个股价格跟国际大宗商品的价格变动密切相关,跟踪昨晚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有助于我们判断周期类板块个股股价的变化。
昨晚布伦特原油期货上涨0.45%,COMEX黄金期货下跌0.12%,国际铜价上涨0.25%,铝价下跌0.89%,锌价上涨0.54%,大豆价格下跌0.73%。

六. 量化交易方案:
上证指数昨天缩量下跌,按照“基准量交易模型”,收盘前的交易方向是观望不动。
按照“基准量交易模型”,今天我们继续设定几种实盘交易情况,来确定收盘前的交易方向:
1. 如果今天成交量大于1750亿并且是上涨的话,逢低买入或持股待涨;
2. 如果今天成交量在1750亿与1506亿之间并且上涨的话,暂时持股不动,因为第一天这个级别的缩量上涨是可以接受的;
3. 如果今天成交量小于1506亿并且是上涨的话,适当减仓,这个量能级别的缩量上涨是无法持续的;
4. 如果今天成交量大于1506亿并且是下跌的话,适当减仓,短线还有回调空间;
5. 如果实盘情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合,大盘就不会出现大的波动,暂时持股观望为主。
备注:每天减仓的交易时间是收盘前的20分钟,适当减仓是指持股数量的20%。本交易模型适用于股指期货或指数化产品ETF的交易,或用本交易模型来确定市场的强弱程度来调节股票的持仓比例。
祝大家交易顺利!!!

七. 最新上市公司信息:
天原集团:控股股东拟不超1亿元增持股份
扬子新材:将在苏州大力发展大健康与养老产业
万润股份:子公司九目化学引入三名战投
海利得:1.55亿美元越南投建涤纶工业长丝项目
金风科技:澳洲最大风电项目成功签署并网协议
大冶特钢:7.35亿投建高品质模具钢产线
中原环保:联合中标近14亿元PPP项目
耐威科技: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超过1%
中恒电气:首次回购股份近288万股
韶钢松山:逾10亿收购全资子公司宝特韶关资产
金达威:逾5亿收购美国健康能量产品品牌商Zipfizz

(具体的选股思路请关注将于5月23日上线的牛金大学提高班课程“主力K线战法”)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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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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