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积极
柯昌武 来源:柯昌武 18-06-19 11:04

什么是缺口

缺口,通常称为跳空,是指股价在快速大幅波动中没有留下任何交易的一段真空区域。缺口的出现往往伴随着向某个方向运动的一种较强动力,缺口的宽度表明这种运动的强弱;一般来说缺口愈宽,运动的动力愈大,反之,则愈小。而缺口分析是技术分析的重要手段之一;跳空缺口,就是在K线图中相邻的两根K线高点与低点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由于突发消息的影响,或者大多数投资者看涨或看空时,指数或价格在走势图上出现空白区域,就是跳空缺口。

缺口按照跳空的方向可以分为上升缺口和下降缺口,上升缺口表示趋势较强,下降缺口表示趋势较弱。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缺口按照跳空方向和整体运行趋势是否相同,分为正向缺口和反向缺口。如果跳空的方向与股价整体趋势相同的就是正向缺口,反之为反向缺口。正向缺口将加强原来的运行趋势,而趋势下跌时的反向缺口意味着反弹或反转,趋势上行时的反向缺口意味着回调或见顶。

缺口按照K线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日线缺口、周线缺口、月线缺口和分时缺口,其中月线缺口出现次数极少,但对趋势指导意义非常强,出现月线缺口后,大盘会延续原来的走势。分时缺口的分析周期过短,实际分析意义并不大。最有参考价值的是日线缺口与周线缺口。

缺口分类以及基本用法

1、普通缺口。一般是指在横盘整理中偶然性出现的跳空,并且很快就被回补,对趋势研判的作用不大;普通缺口具有的一个比较明显特征是,它一般会在3日内回补;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2、突破缺口。通常股价经过长时间筑底或筑顶整理走势后,积聚的做多和做空能量突然爆发,股价开始启动、上涨或出现下跌。突破缺口预示行情才刚刚起步,后市还将有一段较长的发展过程。一般来说,突破缺口形态确认后,无论价位的升跌情况如何,投资者都应该立即做出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即向上突破缺口被确认即买入;相反向下情况则卖出;因为突破缺口一旦形成,行情走势必将向突破方向纵深发展。突破缺口往往伴随成交量的放大。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3、持续缺口。在出现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缺口后再次出现的缺口,延续性很强且具有中继形态特征,具有助涨助跌的作用。持续性缺口一般不会在短期内封闭,所以一旦向上出现就是买入时机;向下则是卖出时机;持续性缺口产生的时候,交易量可能不会增加,但如果增加的话,则通常表明一个强烈的趋势。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4、衰竭性缺口(或称消耗性缺口)。表示做多和做空动能都已经过度消耗,行情的发展已经是强弩之末,预示见顶或见底行情即将来临。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5、岛型反转缺口。岛型反转缺口是指在K线图形的同一价位附近发生两个缺口,而且这两个缺口的方向相反,发生的时间间隔不长。岛型反转缺口是趋势发生重要转折的信号,其引发的上涨或下跌力量非常强烈,往往会形成幅度较大的上涨或下跌行情。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6、除权缺口。通常是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或配股、送股等除权造成的缺口。除权缺口常常是庄股活跃的投资区域,牛市中往往发动填权行情;熊市中可能将炒高的股价拉低,使投资者感觉股价便宜,后市还有继续上涨的可能,而庄家则乘机借助除权缺口出逃。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利用反向缺口抓暴涨

上升趋势中,出现反向缺口,并且出现一元复始的K线组合往往是短线爆涨点。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巧用行情末端衰竭性缺口的作用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投资者如果想知道当前阶段,哪些股票出现反向缺口或下跌末端的衰竭性缺口即将迎来短线爆涨,可扫描二维码关注点掌财经公众号,发送数字“666”索取!

 

扫码发送数字666

索取反向缺口爆涨股

【干货】缺口理论及应用技巧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