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短线反弹在即,中线仍需磨底

乐观
杨继农 来源:杨继农 18-06-23 14:12

短线反弹在即,中线仍需磨底

一. 6月22日周五盘面总结:
上证指数本周五探底回升,开出一根缩量阳线,创业板则反弹力度较大。
上证指数本周五的成交量急剧萎缩,比周四成交量减少超过20%,说明筹码和情绪快速稳定,短线出现了跌无可跌,抛无可抛,空头衰竭的局面。
从中期均线趋势的角度来看,上证指数的下行趋势明朗,因此上证指数的交易策略为中线观望,短线交易。
(当然,这只是对上证指数的基本判断,个股的情况千差万别,需要区别对待。)

二. 本周市场总结:
上证指数本周低开低走,继续开出一根中阴线,周线已经五连阴了。上证指数本周接连击穿3000点和2900点整数关,出现筹码松动和情绪涣散的局面,弱势特征明显。
如果把上证指数本次自3587点的回调,认定为是针对2638点到3587点上升波段的调整的话,那么目前已经调整到黄金分割率0.809(2820点附近)的位置,属于深幅回调的弱势结构。
为了对冲流动性缺口和稳定市场情绪,本周央行通过逆回购净投放1400亿,通过中期借贷便利(MLF)净投放2000亿,一共净投放了3400亿的流动性。
操作上,耐心等待市场出现止跌企稳的底部结构以及趋势扭转的技术信号。

三. 下周市场预判:
近期影响股市走向的负面因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美元指数持续走强对流动性产生担忧
2. 贸易纠纷对下半年的经济增长产生担忧
3. “降杠杆、减负债”对金融风险以及下半年的经济增长产生担忧
4. 股市持续回调导致杠杆筹码的强制平仓对市场的负面冲击
本周股市的下跌是对上述负面因素的全面消化,本周五上证指数成交量快速萎缩,显示短期的调整已经接近尾声。
与此同时,管理层不断给市场打气,央行和银保监会齐发声,表示当前金融体系非常稳健。据《证券日报》报道,今年以来,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在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的同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保持安全稳健运行。中国银保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表示,“当前我国金融体系,无论从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还是从流动性方面来看,都是非常稳健的。”针对当前面对的外部冲击,近日,央行行长易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人民银行始终高度重视外部冲击的影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下周有望短线反弹,但中期仍处磨底阶段。

四. 最新上市公司信息:
五矿稀土:实控人旗下公司耗资1亿元增持逾940万股
龙马环卫:中标2.7亿元项目
张家界:全资子公司获4950万元政府补助
山鼎设计:实控人拟增持2000万元-5000万元
日月股份:监事徐建民拟增持逾20万股
金诚信:控股股东增持62万股拟继续增持
同方股份:获控股股东增持500万股
维尔利:中标近7400万元项目
沧州明珠:控股股东增持290万股计划继续增持
国际实业:拟回购不超过1000万股股份
当代东方:拟定增募资不超15亿元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华贸物流:实控人一致行动人拟斥资逾379万元增持
贤丰控股:控股股东拟增持不低于5000万元
江南水务:自来水销售价格上调 7月1日起执行
同济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标4.78亿元工程项目
熊猫金控:部分董监高和员工拟斥资5000万至3亿元增持
东方园林:中标两PPP项目合计总投资逾9亿元
大连圣亚:部分董事高管拟斥资1000万至2000万元增持
汇金股份:并购交易对方拟增持不低于3000万元
韩建河山:拟斥资3.2亿收购清青环保100%股权
美丽生态:控股子公司中标约2.49亿元工程

(具体的选股思路请参阅已经上线的牛金大学提高班课程“主力K线战法”)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