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市场迎来“捡便宜货”机会(20180809开盘早知道)

中性
徐世荣 来源:徐世荣 18-08-09 07:44

        各位股民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我是徐世荣,欢迎收看今天的《开盘早知道》。今日最高气温依旧高达35度,注意防暑降温。

        昨日各大指数并没有延续大涨态势,而是再度走出调整的行情,以创业板和次新股为首的小盘股再度出现较大的调整。这说明市场并没有因为一天的大涨就改变了原有的弱势格局,人气的恢复不是一两天的事,一根阳线改变信仰目前不现实。弱势格局依然没有改变,震荡磨底将是主要运行路径,操作上继续多多观望为主。

        从技术面来看,昨日上证指数小幅低开,微微冲高至前天收盘价附近开始小幅回落,全天维持震荡下跌走势,收小阴线。昨日没能继续阳线反弹走势,说明向上的压力依旧很大,受制均线压制明显,继续以风险防范为主,预计大盘短期走势以震荡筑底走势为主。创业板指方面,昨日也是跟随主板同步震荡下跌,受5日均线压制,收中阴线,空方更占据优势,后市看起来还将继续有创新低的可能。

        昨日我们已经说过,面对当前的市场,明确把握两点:不激动,不激进,不为小反弹所诱惑,继续以多观察为主,多看少动。市场寻底之路多挫折,不要太悲观;反弹不会一蹴而就,不要太乐观。行情不好时,我们才有机会捡漏到优质公司便宜的股票,证券投资和做生意一样,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进货够便宜,成本比别人低,才有好的利润。一旦行情起,就会获得超额收益,当前我们一定要沉住气,明方向,选好票。回避仍在高位的股票,短期留意具有涨价题材的相关行业板块。中期可跟踪估值较低的消费龙头。主题投资方面,依旧是基建、科技、国企改革等。策略上,轻仓持股。

市场迎来“捡便宜货”机会(20180809开盘早知道)

《滚动交易赚涨停》


我们已开课!

        


我们的实战课要教给大家的就是“主力建仓逻辑

事实证明按照我们的逻辑选股

在最近大盘大跌的背景下,没有大跌,都只是横盘

也就是主力有很强的控盘能力(如下图)

这类票,只等大盘晴朗,立马就有可能涨停

市场迎来“捡便宜货”机会(20180809开盘早知道)

而我们教给大家的选股逻辑

就是遵循如下的原则

市场迎来“捡便宜货”机会(20180809开盘早知道)

在个股横盘阶段,依旧可以根据我们给大家的指标

按照指标的提示去做高抛低吸

在滚动操作中去等涨停的出现

市场迎来“捡便宜货”机会(20180809开盘早知道)

周五晚上的实战课我们继续跟大家交流“赚钱逻辑

欢迎一起来学习交流

课程购买地址:http://njdx.aniu.tv/ugclive/ugcpack/id/50339.shtml

市场迎来“捡便宜货”机会(20180809开盘早知道)

市场迎来“捡便宜货”机会(20180809开盘早知道)

感谢:白富美、一叶轻舟、京桑、琴、湘坪、刘、刘峰、多彩、戴军、沈宏峰、大小多、莲荷玉焰、小妮子、妞妞、tommy、琴、天之骄子、沉静、凌波微步、红杉树、鑫盛、但五niang、壁立千仞、baoling、老三、152****8828、钓叟、范彩琴、串串红、海青、无畏、快快乐乐、王训、捂股丰登、东森、随遇而安、老学生、交易者、串串红、清泉明月、股民老许、林芝、年年有余、许志明、宝妈、hazy、冀民、小小、老张、xck、康阿康、茶言无忌、zlh、透过窗Remember your strength、丽丽丽、陶然等粉丝一直以来对我的文章的打赏支持,我爱你们!

                    

每天坚持给大家写早评和收评,都是呕心沥血之作,希望大家多多点赞支持

我的工作源动力来自于你的随手一赞(VIP用户可点赞3次哦!)

市场迎来“捡便宜货”机会(20180809开盘早知道)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