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刘强东性侵案初步调查完成 京东20天市值蒸发478亿

要闻 来源:要闻 18-09-21 07:47

沉寂了半个月的刘强东案件有了最新进展。

  美国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县检察官麦克.弗里曼刚刚对外宣布,明尼苏达警方已完成对案件的初步调查,接下来将由检方接手,审查案件全部证据,并最终决定是否起诉。

刘强东性侵案初步调查完成 京东20天市值蒸发478亿

  弗里曼说,对于何时做出最终决定“没有最后时限”。这份发布于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网站的声明还称,依据该机构惯例,在最终决定作出前,检方不会对案件做出任何评价。  消息发出后,京东股价震荡走高,摸高至27.21美元,上涨1.08%,随后又震荡回落。截至刘强东性侵案初步调查完成 京东20天市值蒸发478亿发稿,京东股价报27美元,涨0.3%。

  警方20天调查结束,案件移交检方

  9月20日晚间,美国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县检察官麦克.弗里曼对外宣布,明尼苏达警方已完成对刘强东案件的初步调查,接下来将由检方接手,审查案件全部证据,并最终决定是否起诉。

  何时做出最终决定并没有时间表,警方和检方表示在做出决定之前不会发布任何进一步的评论。

  从警方表述来看,案件调查已结束,下一步案件主动权交给了检方,由他们根据调查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起诉。

  从案件发生到调查结束,美国警方用了20天时间。8月31日,刘强东被指性侵女大学生,被美国明尼阿波利斯警方带走调查,一时间,京东CEO刘强东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当前需要等待的就是美国检方是否会对刘强东进行起诉。

  持续发酵的性侵案舆论漩涡

  从8月31日到现在,关于刘强东是否涉嫌性侵案的关注一直没有降温,而当事人刘强东也仅在9月4日露过一次面之后就再无公开动作。

  美国明尼苏达州监狱信息显示,当地时间8月31日,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方逮捕了一名性侵嫌犯,名为 Qiang Dong, Liu,出生日期为1973年3月10日。这与京东董事局主席刘强东的个人信息完全吻合,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官网上显示,刘强东出生日期正是1973年3月10日。

  随后,纽约 时报、美联社、路 透、华尔 街日报等各大海外媒体纷纷报道了这一消息,刘强东被拘捕的照片也被公布出来。

  京东方面很快做出了回应。这份声明在强调刘强东遭遇失实指控的同时,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刘强东确实在美国因涉嫌性侵一事,遭遇了警方的介入。美警方表示,该案并没有结束,仍在调查中,刘强东不会被限制行动但需配合调查。

  随后刘强东回国,京东表示,刘强东被明尼阿波利斯警方带走调查后不久就被释放,在此期间他没有受到任何指控,也没有被要求缴纳任何保释金,他已经回到中国正常开展工作。

  9月4日,刘强东出席京东集团与如意控股集团的战略合作签署仪式,展露笑容,周围人也开怀大笑,气氛融洽,看似未受到此前事件影响。

  9月7日晚间,京东在公司英文网站上对“明尼苏达州事件”再次回应,CEO刘强东将继续领导公司,该事件并未影响京东的日常运营。如果执法部门将来有需要,刘强东也愿意配合调查。

  在此之前,美国四家律师事务所召集股东准备发起集体诉讼,宣布将就京东是否违反证券法规进行调查。京东回应称,目前还没收到诉讼,如果有将据理力争。

  京东股价受到牵连

  资本市场怕的就是没有预期,检方是否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这些问题悬而未决,且没有时间表,对京东股价造成压力。

  从8月31日以来,京东股价持续走低,从30.66美元跌至当前的26.91美元,跌幅超12%,自今年1月创下50.68美元纪录最高价以来,京东股价已经暴跌47%。半年多时间,京东市值蒸发高达35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397亿元。

  仅单算刘强东案件这20天以来的市值蒸发,约有70亿美元因此受损,折合人民币478亿元。

  当前对于京东股价的走势,已经出现了两拨相反的声音,有投资者表示会抛售该公司股票或者购买京东空头头寸,也有投资者认为,这件事刘强东没有责任,不会影响京东的中长期发展,坚定看多。

  国泰君安(香港)分析师罗沛达认为,管理层的负面消息可能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然而,目前有关刘强东先生案件的细节披露较少,京东的股价可能在短期内波动,直到更多信息发布。与此同时,一旦刘强东先生被当地警方确认起诉,预计股价将面临下行风险。

  当前国泰君安(香港)对京东给出的目标价为45.00美元,投资评级为“收集”,但罗沛达也指出,“我们可能会在下一份公司报告中检讨我们的目标价。”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