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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新

积极

周末IPO暂停的消息出来后,市场一些大V开始疯狂吹嘘次新股,实话次新股是财富的发源地,刺心股也是也是游资的滑铁卢,君不见海岸君打造了贵州燃气,折腰了欣锐科技。所以在看多的时候保持一份谨慎,次新股永远是先手优先原则,否则会很惨。情绪一发生变化,逃命比什么都重要。比如近期的连板金力永磁,周五的兴瑞科技都是非常好的次新,一跳就新高,但是盘中得看仔细了,小心蒙你没商量。

一早睁开眼就有人问我本周大盘怎么走?大盘按技术应该缺口附近再次回调后前进,但是这么多利好的叠加会不会一路逼空不知道。总之一点,热点和主线在哪儿,我们就去哪儿。周五卖了大半股票就是因为看见热点太散,资金到处点火但是没有群体效应。涨了几天就有人喊牛市来了,牛市算不上,看看我前面的公众号吧,顶多是个牛屎。所有的牛市都是反弹开始的,但是有一点:市场必须要有明显的主线和热点,并且持续时间和跨度都很长。

创业板连续8个月K阴线,期待11月的阳线!!!空仓不可怕,就怕大盘涨了股票不涨!!!

今日题材(大数据检索):

○ 世界光纤光缆大会开幕在即,行业龙头公司或引发关注。

相关概念股:长飞光纤中天科技光库科技烽火通信

○ 我国将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增强应用落地和用户体验。

相关概念股:杰赛科技、星网锐捷浪潮信息紫光股份

○ 原料涨价生产厂家减少,多种临床常用药价格数十倍上涨。

相关概念股:昂利康润都股份、天圣制药、济川药业

○ 疫苗异常事件再现,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提速。

相关概念股:易联众、紫鑫药业、华宇软件楚天科技华测检测

○ 辽宁港口整合正式落地,招商局集团将通过增资方式入股。

相关概念股: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

5G全民商用倒计时,运营商承诺收费不会过高。

相关概念股:中兴通讯光迅科技亨通光电万马科技

○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11月5日开幕。

相关个股:东方创业上海物贸华贸物流、锦江股份等

今日公告摘选

【合同中标】

○ 南洋科技:子公司中标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 长高集团:子公司预中标1.62亿元国家电网项目

○ 乾景园林:中标2.7亿元施工项目

【重大事项】

○ 亚夏汽车:中公教育借壳获通过 股票复牌

○ 天华院:重大资产重组获通过 股票复牌

达华智能: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23.51%股份 实控人将变为福州金控

○ *ST凡谷: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19%股份

证通电子:控股股东质押风险降低 股票复牌

露笑科技:控股股东转让5%股权 引入战投汇佳华健

国睿科技:拟超68亿元收购国睿防务、国睿信维及国睿安泰信

【增持回购】

君禾股份:实控人拟增持至少1500万元

海利得:控股股东一致人增持509万股

出版传媒:控股股东及其一致人拟增持1%-2%股份

鼎龙股份:控股股东增持186万股并拟继续增持

鸿利智汇大股东增持3.5%股份,拟继续增持3%至5.12%股份

瀚叶股份:拟回购不低于5000万元股份

东软集团:拟以不超过5亿元资金回购股份

均胜电子:已累计回购公司6.67%股份

三安光电:已回购2.82亿元公司股份

完美世界:已累计回购公司1.29%股份

硅宝科技:拟回购1500万元至3000万元公司股份

捷顺科技:已累计回购公司4.08%股份

○ 龙宇燃油:已回购公司5.32%股份

○ 龙蟒佰利:已累计回购公司1.33%股份

科伦药业:拟回购0.5亿元-1亿元公司股份

好想你:拟回购1亿元至2亿元股份

拓邦股份:拟回购3000万元-6000万元公司股份

中国动力:首次回购逾3100万元股份

雪迪龙:拟不超2亿元回购股份

福瑞股份:拟回购公司2.5%至5%股权

亚宝药业:已回购近6500万元公司股份

○ *ST因美:已累计回购公司1.18%股份

维尔利:已累计回购公司2.52%股份

浩云科技:拟回购4000万至8000万元公司股份

中储股份:回购上限调整至不超5%股份

美克家居:回购上限由5亿元调整至7亿元

【利空公告】

○ *ST椰岛: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会稽山:股东绵阳基金拟清仓减持不超310万股

丽岛新材: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4.88%股份

博济医药:股东达晨创世及达晨盛世拟合计减持不超3%股份

药石科技:股东国弘开元拟减持不超3%股份

○ 姚记扑克:实控人之一姚文琛和姚硕榆拟合计减持不超4%股份

新开普:控股股东杨维国拟减持2%股份

诚迈科技:股东上海国和拟减持4.18%股份

紫天科技:嘉谟逆向基减持公司1.24%股份

○ 北讯集团:股东任志莲及其一致人拟减持不超2%股份

正海磁材:董事及高管拟减持278万股

以上为个人操盘使用,不作为买卖依据,依此入市,风险自负!!!!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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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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