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从时间周期预算本轮A股调整拐点!

中性
张春林 来源:张春林 18-12-10 15:57

又到年底,一年一度的券商策略报告会粉墨登场了。虽然每年年底回头看上一年券商的年度分析,绝大多数都不靠谱,但是由于券商研究所仍然是国内证券研究的主力部队,其策略仍然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

绝大多数券商对2019年的行情,还是充满乐观。不过,话说回来,有哪一年券商研报悲观过?

这就好比你手上满仓股票,你心态上肯定是支持看多,而如果你手上一只股票都没有,你就巴不得股票再猛跌一阵,好捡便宜货。

屁股决定脑袋,利益决定立场,立场决定态度。

仅此而已。

不过,有些券商的观点,我内心还是比较认可的,那就是2019年可能是酝酿重大拐点的年份。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股市的时间周期规律:

上两轮熊市当中,2245点到998点,时间是从2001年6月到2005年6月,历时刚好四年,2009年反弹之后从3478点到1949(创业板指数对应的拐点),时间跨度是2009年8月到2013年6月,历时四年差两个月。

当然,如果把2009年1664点到3478点仅当作一次反弹的话,那么时间会有所延长。

从上两轮熊市调整周期分析,基本四年左右一个调整周期。本轮调整始于2015年6月5178点,至今三年半左右,到明年中旬刚好是四年。

上证指数月线图

从时间周期预算本轮A股调整拐点!

从大周期技术面上看,指数已回落到连接998点和2638点连线形成的支撑线附近区域,即使不能完全排除虚晃一枪,瞬间下破这条支撑线,形成技术上的诱空行为,但个人倾向于认为:量价时空四大要素,均在向对多头有利的方向倾斜。

在当前比较主流的投资工具当中,比如储蓄、银行理财、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外汇、房地产保险以及黄金,立足于三年周期而言,股票市场的机会或许是最大的。

这让我想起了周期之王周金涛生前的一个判断:

“在2019年之后,中国新的房地产周期将启动,所谓幻灭即是重生,以人生发财靠康波来看,2019年是1985年后生人一代的第一次人生机会。”

“对于个人来讲,今年明年卖掉投资性房地产新三板股权,买进黄金,休假两年,锻炼身体,2019年回来,这就是未来给大家做的人生规划。”

股票市场没有什么新鲜事,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仅此而已。牛市疯涨时,都希望给一次重返2500点的机会,熊市的时候,都不相信此后还会有牛市,这都是人性使然。

同样的故事,同样的一幕,同样的心态,在2005年1000余点,2008年2000点火左右,都曾经出现过。

一样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对于投资者而言,在每一笔下单之前,你首先要问你自己一个问题:你想要的是什么?你的诉求是什么?你不能在我跟你讲收益的时候,你讲风险,我跟你讲风险的时候,你谈收益,我跟你讲估值的时候,你谈投机,我和你讲战略时候,你强调短线波动。

人生最怕的是:

你跟他谈道德,他跟你谈人情,你跟他谈人情,他跟你谈法律,你跟谈法律,他跟你谈兵法,你跟他谈兵法,他跟你谈《老子》,你跟他谈《老子》,他跟你装孙子,你跟他装孙子,他又会当老子……

所以,我希望我跟各位春粉的交流,处于同一价值观下同一个频道之中,而不是我在看新闻LB,而你却在谈奇葩说。

更多分析请关注“张春林”,每天的两档盘面分析。

风险提示

郑重提示:本栏目刊载的信息仅为记录每日盘后观察而发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本顾问(执业编号:A0130614110002)力求本栏目刊载的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和判断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顾问不会从事任何形式的代客理财、分成等非法证券业务,不会有任何形式的个人收款帐号,不会在任何公开场合,推荐任何具体投资标的,文中所提及的个股,仅是案例分析并非个股推荐,大盘分析和市场策略建议,仅供参考,据此买卖,盈亏自负!本博主请各位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