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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财经早参

积极
A股牛掌柜 来源:A股牛掌柜 19-02-01 08:48

财经要闻

1、证监会拟扩大QFII和RQFII投资范围,拟取消融资融券业务“平仓线”不得低于130%的统一限制;

2、彭博公司今年4月起将中国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债券指数,央行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

3、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待中央明确后将尽快公布;

4、上海今年要新建租赁房源10万套,努力保持租金稳定;

5、TCL集团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提议10派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55亿元;

6、银保监会鼓励入场后险资大动作,平安资管42亿元受让华夏幸福5.69%股份;

7、纳指涨逾1%,1月累涨9.74%,创逾7年以来最大单月涨幅。国际黄金期货价格1月累涨逾3%,月线四连涨。美油1月大涨18.5%,创2016年4月以来最大月度涨幅。

热点题材

1、煤炭 | 1月31日,有消息称,北方港口即日起严控澳洲进口焦煤,只允许卸货不给通关放行,受此消息影响,国内焦煤期货1905合约大涨4.32%报1269元/吨。现货方面,各地报价持平,日照港准一级冶金焦报价2150元/吨,吕梁准一级冶金焦报价1870元/吨,唐山准一级冶金焦到厂报价1965元/吨。

点评:临近春节放假,主产地煤矿陆续停产放假,山西临汾地区炼焦煤矿基本关停,其中A类矿井复产在初七左右,B类矿井复产在正月十五之后,整体来看,低硫主焦煤供应持续紧张,产量收缩对焦煤价格有所支撑。产地部分焦企业出货情况良好,厂内库存近期明显下滑,主流焦企针对贸易商拿货提涨50-100元/吨。需求方面,1月份焦钢实际生产无明显变化,进入中下旬煤矿陆续停产实际补库回暖,而由于煤矿放假较早,实际成交基本持平。分析师预计,除了部分国有煤矿,大部分私营煤矿放假停产,焦煤整体供应偏紧,下游焦企节前补库充足,短期焦煤市场看涨。A股中,可关注山西焦化开滦股份等。

2、知识产权 | 据报道,在1月31日商务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将采取更多有力措施在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各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力度。同时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坚决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点评:分析认为,监管部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有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对于知识产权内容的付费意识,并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利于为我国推进自主创新战略营造良好竞争环境。随着后续对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规范措施的陆续落地,相关领域公司望受益。可关注,捷成股份视觉中国知识产权细分领域龙头公司。

3、燃料电池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路军岭教授、韦世强教授、杨金龙教授等课题组密切合作,研制出一种新型催化剂,攻克了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关键难题:解除氢燃料电池一氧化碳“中毒休克”危机,延长电池寿命,拓宽电池使用温度环境,在寒冬也能正常启动。该研究使氢能源汽车有望民用推广。

点评:氢气被认为是未来最有前途的清洁能源之一。但氢燃料电池的发展面临许多挑战,其中一个关键难题是燃料电池铂电极的一氧化碳“中毒”问题,导致电池性能下降和寿命缩短,严重阻碍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课题组设计了一种原子级分散于铂表面的氢氧化铁新型催化剂,可以为氢燃料电池在频繁冷启动和连续运行期间提供全时保护。相关概念股主要有华昌化工长城电工等。

早盘分析

随着周四市场的收盘,19年1月份的走势也尘埃落定,从沪指来看,月线虽然收阳,但是并没有形成突破,而且月成交量也没有明显的放大,这说明市场从中长期角度来看,趋势还是处于较弱的状态,想要改变趋势,我们必须还是要期待春节之后市场量能上有更大的突破。今日是春节长假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在这里祝各位股民朋友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来年股市一帆风顺,赚的盆满钵满。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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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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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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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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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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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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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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