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中石油系统年内已10人被查:或涉新疆独山子、长庆油田旧案

要闻 来源:要闻 19-06-24 07:48

中石油反腐风暴再起波澜。今年以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石油)系统内至少已有10名现任或前任高管被查。上述落马人员中有多人曾在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和长庆油田存在工作交集,其中四人已退休。

中石油系统年内已10人被查:或涉新疆独山子、长庆油田旧案

6月22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党委原书记付德新、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北京联络处原主任张鹏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伊春市监委监察调查。

付德新、张鹏江二人的职业生涯均始于新疆,曾在独山子石化工作多年,分别在2014年7月、2015年3月退休。今年内公布的中石油落马人员中,有四人的履历指向独山子石化。这场令退休高管卷入其中的反腐风暴始于数月之前的胡永庆案:2月,中石油集团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胡永庆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随后的3月,中石油集团广东石化分公司商务部党支部书记、主任马文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石油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伊春市监委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上述四人供职于中石油独山子石化的时段存在交集。独山子石化是中国西部重要的石化基地,位于克拉玛依市,前身是成立于1936年的独山子炼油厂,克拉玛依油田大开发曾为其提供充足原料。

今年相继被查的中石油高管中,还有多人的职业生涯共同点指向长庆油田。与大庆油田一样,总部位于陕西西安、生产区域横跨陕甘宁蒙晋的中国最大油气田长庆油田是上一轮中石油反腐风暴的重灾区。2013年8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冉新权的被查揭开了长庆油田反腐的序幕,此后大批干部相继落马。

今年3月19日,中石油集团思想政治工作部总经理曲广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石油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陕西省监委监察调查。现年59岁的曲广学参加工作后一直任职于石油系统,曾在大庆油田工作超过20年,2007年12月赴任长庆勘探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008年2月开始的6年里担任长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直至2014年初赴任中石油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总经理。

今年5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再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时间拉回到去年10月,中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宗强自杀去世。54岁的周宗强曾长期供职于长庆油田,自2003年起担任长庆油田分公司副总理、安全总监。彼时,有媒体援引中石油内部讣告对其自杀原因解释称,周宗强系因工作压力和家事原因去世。

公开资料显示,冉新权、曲广学、周宗强、杨再生四人曾在长庆油田共事。

除上述人员外,今年以来已落马的中石油高管还包括:

2月1日,据武汉市监委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何瑞林涉嫌严重违法,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接受武汉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3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中石油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新华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被宣布接受调查之前,现年66岁的李新华从上述岗位退休近六年。

3月29日,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河北省廊坊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原总经理吴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1岁的吴宏已于2018年7月退休,此前长期在中石油管道业务板块担任高管,2016年8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职处分(降为副局级)。

6月20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采气分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石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正接受监察调查。石波在大庆油田工作超过30年。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