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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钱端!南粤银行也陷入钱端纠纷 见证业务都有哪些风险?

要闻 来源:要闻 19-06-24 10:28

目前,招商银行与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端公司”)关于14亿元逾期的纠纷仍在继续。而另一边,钱端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亦起争端。

又是钱端!南粤银行也陷入钱端纠纷 见证业务都有哪些风险?

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告,其已受理的钱端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第三人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金控股”)、第三人深圳兴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保理”)追偿权纠纷一案,定于2019年9月5日开庭审理。其中,钱端公司为原告,广东南粤银行为被告。《中国经营报》记者就该案的具体情况与广东南粤银行取得联系并发送了采访提纲,对方表示对此事暂不做回复。

据记者获得一份由钱端公司、广东南粤银行、网金控股三方在2017年7月签署的《精准营销推荐系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显示,三方曾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项目业务,合作中广东南粤银行充当融资项目见证者。

而据记者获得的另一份文件《钱端公司关于钱端APP运营现状及问题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显示,2018年12月3日之后,钱端APP运营数据表明广东南粤银行在其APP上的总持仓金额约为1746.82万元,状态显示“逾期已诉讼”。

合作引诉讼

据钱端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是一家科技运营服务商,以互联网技术与用户运营能力,为金融、类金融机构、企业客户等提供平台技术和运营解决方案与服务,迄今为止已为招商银行、广东南粤银行等机构提供运营服务。据了解,钱端公司推出的钱端(定制版)APP是一款理财相关软件。

《情况说明》显示,2014年7月,钱端公司成立;2015年6月,钱端公司开发了现在的钱端APP并上线试运营;2015年10月,招商银行、钱端公司以及第三方支付公司分别签署合作协议正式运营钱端APP。之后,其他银行与钱端公司陆续开展了合作。

而广东南粤银行正是曾与钱端公司合作的银行之一。《合作协议》显示,钱端公司、广东南粤银行、网金控股三方曾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项目业务:“甲方(广东南粤银行)现拥有经其审核通过的投融资项目(以下简称‘融资项目’),乙方‘钱端(定制版)APP平台’(以下简称‘乙方平台’)拥有优质客户,现甲方授权丙方(网金控股)作为金融科技信息服务提供方将融资项目信息通过‘精准营销推荐(灵犀)’(是指由丙方运营的、可对接互联网主流系统或符合标准的金融机构系统,并具备信息管理功能的互联网服务系统、网站或手机APP软件)连接至乙方平台(包括且不限于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实现乙方平台用户可投资上述融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网金控股既是钱端公司起诉广东南粤银行纠纷中的第三人,又是签订《合作协议》中的丙方。

启信宝显示,钱端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冯巍,网金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为陈强,两者在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泓睿投资)有交集——冯巍在泓睿投资中任监事,陈强则是泓睿投资的实控人。招商银行曾向记者表示,网金控股和钱端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钱端公司、网金控股、广东南粤银行三方的合作并不顺利。《情况说明》显示,2018年12月3日之后,钱端APP运营数据表明广东南粤银行在其APP上的总持仓金额为1746.82万元,状态显示“逾期已诉讼”。

记者就钱端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的诉讼情况与钱端公司取得联系,钱端公司相关部门表示“诉讼期间不接受采访”。

银行见证“触网”风险何解?

据《合作协议》显示,钱端公司、广东南粤银行、网金控股的交易项目供给方式为——经广东南粤银行见证后的融资项目,通过网金控股系统向钱端公司推送融资项目信息,钱端公司接收后同步推送到其平台上展示,供钱端公司平台用户进行投资。

在其中,广东南粤银行主要负责的是见证工作,需见证内容包括但不限融资项目的各类基本资料见证、财务见证、银行账户信感见证、征信记录见证等。

记者注意到,《合作协议》显示,作为项目见证者,“广东南粤银行应保障其所提供的融资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即为保障相应的投资用户能在融资项目到期日,准时、足额收到融资人归还的本金和利息(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人/融资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材料存在虚构/伪造/变造等情形、融资项目存在隐瞒事实或对事实作虚假陈述的情况、融资项目涉嫌诈骗等违法情形等,融资项目出现逾期兑付本金及/或利息(收益)的(仅因乙方平台问题导致发生逾期兑付本息的情况除外),由广东南粤银行协调融资人并确保在融资项目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金和利息(收益)的兑付,否则由广东南粤银行在融资项目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承担偿付义务。”

目前,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亦处于纠纷之中。据招商银行此前向记者提供的“招商银行与网金控股、钱端公司的原业务合作模式”显示,招行于2013年到2015年与网金控股进行合作,招行负责对融资人提供的金融资产信息进行见证,经过见证的融资人会与网金控股建立融资服务关系,网金控股负责通过其建设经营的互联网投融资平台将融资人的融资需求与投资人的投资需求进行撮合。2015年6月,网金控股引入并指定钱端APP作为向投资者发布融资人融资信息,并接受投资人投资的平台。

京师律所互联网金融事务部主任左胜高表示,上述合作模式中,银行一般是通过见证提供或推介资产端,互联网公司通过平台吸引资金端。“在其中,互联网公司的工作本质仍是通过网络技术实现资产端和资金端信息的撮合,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而银行在与互联网公司合作中向平台提供资产并不少见,但作为资产见证角色应慎重。”

银行通过见证方式“触网”提供或推介项目,主要的风险是什么?左胜高表示,首先,银行被标榜见证了融资项目,实际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对融资项目进行增信,传递的是银行对融资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的背书,银行应避免因见证出现错误引发投资风险;其次,在合作中,银行若是授权互联网公司在推介项目时使用其名称或标识,极易让投资人误认为该项目有银行背书,如果该项目日后出现问题,进行见证的银行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为了规避这种风险,银行可以推荐融资信息,但不宜以见证人身份出现在网络借贷交易中,应加大对推荐项目的审查;另外,银行在与互联网公司开展类似合作时,理应保持慎重和谨慎,防止被利用,不应以银行名义参与到融资项目中,提防被牵连其中。”左胜高律师指出。

如果银行见证的项目出现问题,责任如何划分?左胜高律师称,具体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等情况划分;同时还要看见证的银行是否构成对投资者误导。

从投资人的角度来看,网贷之家高级研究员张叶霞表示,虽然一些银行见证过的项目相对可信性更高,但是投资者仍应做一些基础性的调查工作,例如查阅投资平台的工商信息,了解公司股东信息等。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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