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打新收益下降 多只基金陆续恢复大额申购

要闻 来源:要闻 19-11-20 17:21

近期多只科创板新股破发,科创板投资大幅降温,参与科创板打新的权益基金近日也陆续恢复大额申购。截至目前,仍有687只参与科创板打新的基金实施限购,比9月底限购密集时段的限购基金数量减少了38只。

38只基金恢复大额申购

11月19日,中银颐利混合型基金发布公告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自2019年11月19日起,中银颐利混合型基金A类和C类份额均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即取消此前的大额申购限制。

除了中银颐利混合外,本周还有华商新动力、安信灵活配置、新华外延增长主题、交银荣鑫等10余只权益类基金恢复大额申购。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恢复大额申购的基金多数属于参与科创板打新的基金,部分基金获配科创板新股数量和金额较多,加之基金规模适中,科创板获配金额占基金净值比例较高。例如,截至11月19日,中银颐利混合今年以来获配50只科创板新股,获配金额1557.26万元,占基金净值比高达5.21%;新华外延增长主题、华商新兴活力、华商新动力等6只基金获配的科创板新股金额也超过净值比的2%以上。

打新收益下降 多只基金陆续恢复大额申购

据记者统计,目前参与科创板打新的基金中,仍有687只基金实施暂停申购或暂停大额申购,但与9月底的725只相比,已经减少了38只。随着打新收益率不断下降,恢复大额申购的这类基金数量可能还会增加。

限购期间业绩出色

从业绩表现看,上述科创板打新基金,在限购期间确实做出不俗的投资业绩。

数据显示,截至11月18日净值更新,中欧行业成长A限购约4个月期间收益率为16.89%,今年以来的收益率为50.73%;华商新兴活力限购期间收益率为13.67%,接近今年以来基金整体收益率的一半。另外,中欧新趋势A、华商新动力、中银颐利A等4只基金限购期间的收益率也都超过5%。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科创板打新基金恢复大额申购与新股破发有关系,科创板打新不再成为“稳赚不赔”的投资,也不会吸引资金大量申购,从而导致基金运作的困难。

数据显示,截至11月19日,11月份以来新上市的14只科创板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为63.55%,大幅低于首批25只科创板新股首日139.55%的平均涨幅;截至11月19日收盘,久日新材杰普特容百科技昊海生科等4只股票跌破发行价。

北京一家中型公募基金经理表示,限制大额申购主要是为了控制基金规模,避免由于套利资金的大额申赎导致基金规模大起大落,给基金投资运作带来难度,限购的出发点是好的。

北京一家次新基金公司市场总监也认为,今年7月份以来,科创板打新是基金获取阿尔法收益最明显的机会,部分基金为获取投资收益或保住收益排名,可能会采取大额限购的方式,避免大额资金进来摊薄收益。

他说:“限规模保收益,或做收益增规模,基金公司最终目标还是要做大基金规模,限购可能是为了把收益做起来,吸引更多的资金买入。不过,目前科创板新股陆续跌破发行价,赚钱效应明显降温,而不少基金借助科创板开市行情,把基金收益做起来了,未来还是要做大基金规模的。”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质疑基金随意限购的行为,呼吁建立基金限购的规则和标准。

华南一家大型公募研究员表示,目前随意限购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这类现象涉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隐含的逻辑是限购的基金业绩比较好,未来有可能继续变好。而预期收益率可能不会的基金才让投资者申购,这明显是不公平的。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