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被动投资正当时

要闻 来源:要闻 19-12-08 14:04

  在上周《为什么散户不赚钱》文章中,我们讲了指数的幻觉:刚起步时的指数代表的市值小,但因中途不断有新增股票,所以越到后来,指数代表的市值越大,导致两个不对称。

  一个是市值增幅和指数涨幅不对称。指数从100点到5100点,涨了50倍。统计意义上的流通市值从100亿元增长到57万亿元,增长了57万倍。真正流通的活筹市值只有27万亿元,增长了2700倍,为指数涨幅的54倍。

  一个是散户作为一个整体,其参与程度和指数涨幅的不对称。起步之时,登记在册的股民顶多百万级,指数到5000点时,已超过1亿。同等的市值增长代表同等的投入增长,活筹市值增长了2700倍,意味着股民整体投入大约也增长了2700倍。如按指数涨幅算,100亿涨50倍,也就是5000亿元的盈利,只相当27万亿元的基础上跌了2%。

  也就是说,把全部股民看作一个人,他最初投入100元,赚了5000元,后来一高兴,又追加了27万元,然后,一个2%的下跌,就把他前面的盈利全部抹掉了。这就是散户不赚钱的主要原因。基期市值→期末市值、基期指数→期末指数的不对称。

  对新兴的扩张型市场来说,这种不对称很正常,也是不可避免的。等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这种不对称就会大幅降低,市值增长和指数增长就会大致对称,从2009年初到现在,美股指数涨幅和市值涨幅大体上都是对称的。

被动投资正当时

  新兴市场有新兴市场投资的烦恼,发达市场有发达市场投资的烦恼。发达市场的烦恼在于结构性:不断有公司沉沦,不断有公司崛起;不断有公司退市,不断有公司上市;有熊市中的牛股,有牛市中的熊股;有的股票一轮牛市吃到头还有富余,有的股票一轮牛市跟它根本没关系。所以发达市场同样有赚指数赔了钱的问题。

  某种程度上,这种烦恼甚至超过新兴市场。如果说,新兴市场的核心投资问题在于判断牛熊,那么发达市场除牛熊判断外,还有个股判断——买什么?而这个问题对股民的困扰更大,也更常见。

  这就可以解释两个现象:为什么发达股市也是90%以上的散户不赚钱?为什么指数基金越来越多越来越受追捧?

  积极投资和消极投资,主动投资和被动投资,一直是投资界的两个主要流派。前者主张精选个股,后者主张买进一揽子股票,然后交给时间去决定。指数基金属于后者。

  消极被动投资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会发展,经济会增长,所以指数长期看一定会上涨,但具体到某家公司就不一定了;精选个股听起来很美妙,但人的大脑无法完全胜任这项工作;市场是混沌的,个股的涨跌具有随机性,人的智慧也不足以把握这种随机性。与其勉为其难,不如跟随市场。

  有意思的是,我们常常讲做股票就是赌国运。其实,完全彻底的赌国运就是做指数。个股不是完全的赌国运,而是赌“司运”。

  我认为这两年A股投资者之所以觉得股票格外难做,除了整个大势外,还有一个更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正处在新老交替中。

  新兴市场的扩张性依然存在,几乎无时无刻都有新股上市,不是IPO、增发,就是解禁、减持。指数没涨,市值在增加。就以活筹市值来说,上证指数3587点时是25.33万亿元,上证指数3288点时是25.56万亿元。

  同时,发达股市的结构性特征又充分显现。散户既要面对大市压力,更要面对选股困境,两手都要抓都要硬。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考虑指数基金和ETF投资了。尤其是可交易的ETF基金,其优越性已充分显现。

  目前市场上各种股票型ETF已超过200家。有部分以综合类指数为标的,如300ETF、500ETF等,前者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后者以中证500指数为标的。有部分以风格类板块指数为标的,如民企ETF、国企ETF等。还有以行业、以概念板块为标的的。

  我认为在纯被动型投资中,最有价值的是以综合指数为标的的ETF,被动与主动兼具的是行业ETF,比如半导体、医药、有色、信息等。它们可以让我们根据对当前周期最值得投资的重点行业、类别进行分析判断,选择不同的ETF基金。选对标的,收益不低。

  越是新兴行业,通过ETF来投资的优势越明显。因为行业会不断扩张,这是确定的,在此过程中,不断有新公司崛起,老公司被证伪、被淘汰,这也是确定的。对个股投资来说,选错一家公司,也许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但对ETF来说,它只是几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都不到。只要行业在扩张,这百分之一的损失会被行业崛起所弥补。

  投资ETF,除了类别选择考量,量也是重要考量。一般而言,对日均成交额少于1000万元的ETF,要尽可能回避。一是其流通性太差,二是一定程度上预示该ETF的构建有缺陷。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