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从2019年年k线说开去!

倪德鑫 来源:倪德鑫 19-12-11 19:23

从创指2019年年K线说开去

倪德鑫

岁月如梭,转眼2019年还有十七个交易日就要和我们说再见了,在股市中,有机构结账这么一说,而对市场中中小投资者来说也有必要对全年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从而使得自己能够对2020年有有个初步的打算,是继续在市场中博杀?还是洗洗睡吧?但笔者认为如果你熬过了2019年,也许2020年上半年会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关键是你如何去把握。说句实在话,能够在今年把2018年输的钱都赚回来,并有盈余的话,你就能够在这个市场中继续生存,否则的话,不改变思路和操作方法,那继续亏损是无奈的。因为在中国这个大环境中,思路决定财富!操作决定成败!!!

就市场而言,我这个在市场中博奕了近三十的人,我深深的感觉到我们的市场发生了真正的潜移默化变化,如果你不去发现这个问题,去思考这个问题,并彻底的改变相应的思路和操作策略,我认为你还是老一套思路,追涨杀跌,仅仅从技术分析着手,而你的技术分析又很不到位,而不去考虑基本面和整个市场情况和格局的变化。那2020年有相当多的投资者仍将面临赚了指数不赚钱反而输大钱的局面。这是因为用以前的眼光和方法来看市场的已经被淘汰了,就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也是我中的新股,由于业绩优良,在高位跑了后就一直关心它,去年底股价放量大跌出现一波反弹后又大跌创新低到13元多新低。吓的不敢买。等到它回升到15元以上时,仔细的分析了它的浪形,才知道他所有的跌势都跌完了,就在16远附近买了它,自己从浪形中分析,它应该可以到35—37之间,因此当它涨到36元后就留了200股,其余都抛了,但它涨到42元多后大幅度下杀,我知道它还有一个大浪没有走完,当跌到33元时,我改变了方法,开始每天低买200—400股,不多买,它天天跌,我天天买,从33元买到28元,一共有十几个交易日,而后回稳上行。我计算它可以到47元,它天天涨,我天天抛,到45元上方清仓不做了,之后他在46.8附近开跌,我从技术分析的角度来看,它起码有半年以上的调整,但在跌到38附近后筑底上行,上周已经到了55元。我就感觉到这个市场的理念在外资不断买入的情况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那就是;具有成长性的好股票,调整下跌你不买,有人买,而且买的人更多,而没有业绩仅仅靠题材炒作的股票,反弹你不抛,有人抛,并且有这思路的大有人在,因此2020年即使有较好的行情,这也是潜力股票表现的时期。差的股票仅仅是反弹,在2019年我也有对绩差股割肉的阵痛,回过头来看看。我是在止住出血点。值!!!

站的高才能够看的远,随着岁末临近,我们有必要对市场进行分析,记得2018年年底的年K线分析和2019年展望文章中就明确的告诉大家,2019年的机会就在创业板科技股中。由于沪市和中小创在2016年到2018年的年K线为两阳夹一阴的组合,它们的调整没有创业板指399006连续三根年阴线那么充分,因此本次就对创指进行分析展望,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启发。笔者经过详细的计算在2015年见高点4037点后,创指走出了单边下跌到1201点,下跌了2836点,跌幅高达71%,其远远大于上证指数53%和中小板63%的跌幅。因此创指的上行动力和空间更大,而从年K线的组合来看,2018年为一根开盘为1759点,最高为1918点,中心值为1551点的大阴线。而创指到上周五今年年K线为创出新低1201点,收盘为1726点,中心值为1497点的放量大阳线,如今年收盘在1780点附近,就形成阳线包阴线,阳量包阴量的年K线反转形态,2020年很可能是一根年中阳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再去看空和做空以科技股为主的创业板呢?!如果你认可我的思路,那么痛苦了三年的朋友,中长期持有并低买真正的潜力品种也许是你在来年年初最主要的操作策略的。上述观点和案例供参考,不作投资依据。

          2019---12----7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