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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个泡!管住手

同学们!今日一天都在外调研,实战课搬到明晚连课!

我在闭关前的几篇说说3068点时的早就提醒大家了(当时看了很多预期报告后决定让实战队空仓),或许远不止400个点让你规避!

就说一句:消息面前无技术,明明看不懂,硬着头皮去追?

有太多人一到这个市场就被每天挂嘴上的涨停,甚至连续涨停的所谓的飞天牛皮带偏,如果涨停板是家常便饭,连续跌停也应该是欲哭无泪的家常小菜吧?

其实我之前也有尝试过这么牛逼的本领,但是后来想想:如果我能保持如此的神功盖世还用的着在这混老师饭吃吗?哈哈

起码我曾经还在游资机构从事过策略,别以为主力都会带你解放吃肉,一撂挑子你跑都不跑不掉!

因为主力带你玩的时候你很兴奋,翻脸的时候最终裸泳的可是我们的真金白银,那时候就不是简单的亏,而是根本跑不掉的深套!因为你把你的资金当成儿戏追逐一时之快,那么资金不可能有保障,打水漂那是常事!

现在的散民一到这个染壶里,就被渲染成追涨追高的投机陋习,这也是始终年年亏损的本因,为何我提倡守庄而非追庄,就是希望从追涨追高的错误投机中早日解套!这就是为何我们的斑马池都能经常出现涨停和涨不停不停涨的原因,目前真正的赚钱是题材的价值投机而非价格投机!

以前,只会追涨杀跌

如今,学会了追涨停,刀口舔血求刺激!

以前,多少还知道价值投资,

如今,全部扔一边,价格投机,悬崖面前仍然满仓骑马!

市场的各种论调方法让我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不想被浸泡浸染,唯独练就一套金刚不坏之身!我们的实战队员保持好姿态,

罢了,我还是继续闭关修炼,继续空仓喝茶!不到左侧右侧终极位不动于衷吧!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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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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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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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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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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