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私募平均仓位达到80%

要闻 来源:要闻 20-07-14 19:19

    股市行情看涨,私募持续加仓。华润信托报告显示,截至6月底,该平台发行的私募基金平均股票仓位达79.99%,处于历史高位。科技、医药和消费仍是多数私募的共同偏好。

    私募加仓至八成

    华润信托数据显示,其阳光私募股票多头指数(CREFI)成份基金平均股票仓位79.99%,较5月末上升6.41个百分点,高于历史均值。其中,股票仓位超过八成的私募占62.3%,环比上升13.54个百分点;持仓在五成以上的占90.98%,较上月上升8.34个百分点。

    诚朴资产董事长马北雁表示,这个数据说明市场逐渐乐观起来,而且还有增加空间。在他看来,后市慢牛是理想格局,场外资金快速入场,市场将持续震荡上行。

    北京和聚投资表示,旗下私募当前仓位在八成以上,处于偏进攻的态势。在其看来,2019年初以来,消费+科技的结构性牛市已经启动,今年7月份则是下半场的启动期。当前,国内宏观经济环境逐步修复,财政货币双宽松,大宗商品、房地产工程机械等复产复工是下半年整个微观环境的主线。

私募平均仓位达到80%

    汉和资本表示,一直都是高仓位运行。短期市场走强更多的是投资者预期变化、市场资金博弈的结果,但长期看,中国国民经济工业体系完备且结构持续升级,同时享有不断提升的高素质人才红利,对中国经济及资本市场充满信心。

    景富投资投资总监祝巍透露,目前是满仓操作,不排除短期会有震荡,但持续看好后市。

    此外,对于市场的持续强势,和聚投资认为,背后还有金融改革的推动。“这一轮券商股行情不是跟随市场,而是整个周期股行情启动的发动机之一。背后的推动力是金融改革。资本市场正在塑造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以应对金融行业进一步开放,加速推进混业经营的改革预期。据此判断,这波券商股行情不是简单的脉冲式行情,而是整体向上的一个台阶。”

    清和泉资本投资总监吴俊峰也对下半年市场比较乐观。“风格可能会有所收敛,传统类行业受益于基本面回升可能会有所表现,但基于中国经济转型的趋势看不到风格的逆转,仍然会坚持中长线的眼光去投资。在明年年底之前,在中国经济彻底恢复之前,无论是中国还是海外还都是以宽松为主。流动性环境在2021年底之前不会大幅收缩已是共同预期,很多成长类公司已经在按2022年的估值水平操作了。”

    三大主线:

    科技、医药和消费

    具体配置方向上,科技、医药和消费是多数私募共同的偏好。

    祝巍认为科技、消费板块是牛股永远的摇篮:科技股中看好新一轮科技周期升级和美国技术脱钩打击下的国产替代;大消费方面看好内需,这一领域受疫情的影响非常小。

    吴俊峰表示,消费板块上半年比较确定的是必选消费品,下半年可选消费的弹性会更大一些,包括汽车、家电、聚会餐饮、教育等,这些行业上半年受损严重,下半年如果疫情没有恶化,应该会有所恢复;医药板块,上半年表现好的主要是生物医药,包括疫苗、试剂盒,下半年CRO、创新药公司会相对强势;科技板块,上半年整体都不错,只有消费电子比较低迷,苹果、华为的新品发布基本都在三四季度,整个消费电子产业链基本面会有所表现。

    北京和聚投资当前会重点布局科技股。作为全年行情的主线,科技股目前处在承上启下阶段,其中重点看好基础软硬件的国产化,即信创工程,“2020年是信创工程全面启动的第一年,三季度进入招标旺季,这个板块行情还会持续。”

    华润信托的统计显示,私募6月份加仓幅度最大的行业均与科技成长有关,对“技术硬件与设备”、“软件与服务”、“半导体半导体生产设备”的增持幅度分别为1.99%、1.62%、1.12%至9.62%、10.02%和3.73%。

    此外,也有私募看好低估企业的修复性上涨机会。北京和聚投资告诉记者,还会在蓝筹股中挑选一些有估值修复机会的股票。“以漂亮50为代表的蓝筹股下半年将迎来一轮全面的恢复性上涨,而且将会呈现轮涨局面。”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