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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3 《老南解股-保驾护航》

2015/11/13 《老南解股-保驾护航》 

朋友们好,欢迎大家加入老南的解股团队,有缘才相会:

一、老南只懂点技术分析,用所学的一点技术分析为大家解决一些个股疑问。老南不是股神,不可能每次解答都对,解答若有不周之处,还望兄弟们海涵。要求太高者请不要加入老南的团队,团队中成员可在本贴中提问任何个股疑难、技术分析方法等诸多疑问!(个股成本价格是一定要给老南的)

二、我会第一时间回复大家,最晚当天晚上查一下,再晚都会做回复。请兄弟们包涵。

三、没有参加老南解股团队的朋友,请海涵。老南时间有限,同时为了考虑团队成员的感受,老南无法逐一解答。

四、解答个股是以短线看法为主,以纯技术面解析,给出个股的支撑位、压力位和止损位。以及该股持仓或换股操作的策略作为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五、此为有偿服务,200牛币的赏金,服务周期是一个月,提问不限个股数量,连环跟踪。

六、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碰头。老南每晚工作到深夜,也是希望用自己所学的技术分析,为有缘人服务。加油!无缘者请勿扰,请自重,请绕道。

七、关于上证分析,可以看老南的另一档免费咨讯每日的《南松解盘》。

八、交易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中还有更宝贵的东西存在。老南在此祝福兄弟们,在顺利交易的同时,也不要忽略身边最亲的人,常回家看看父母。


明日的个股问题,请在这里提问。



老南的解股团队成员名单如下: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0/19-2015/11/20

黄珊(200牛币)      易利(200牛币)    迪迪楚楚(南)(200牛币)

骑毛驴行天下(杨)(200牛币)  大森林(200牛币)   090301(南)(200牛币)

元元(200牛币)   杨光(200牛币)   辰辰(200牛币)  老李(200牛币) 旭日东升(200牛币)

千万个诚信(200牛币)  苏北(南)(200牛币)    天马行空(200牛币)

犟牛(200牛币)   小丑的微笑(200牛币)   正量(200牛币)  荷(200牛币)

元霖(200牛币)  JR(200牛币)

10/21日新增团队成员名单: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0/21-2015/11/22

135****5858(200牛币),ShanRen(200牛币),朱峰(200牛币),东湖南路佳美折扣店(200牛币),麦蒂(200牛币),Lincz(200牛币),鹏飞易隆(200牛币),霜叶(200牛币)

10/31日新增团队成员名单: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0/31-2015/12/01

小左(200牛),诚信做人(200牛)

11/02日新增团队成员: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1/02-2015/12/03

健康(200牛币)  山点水(200牛币) 阿良(200牛币)

11/03日新增团队成员: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1/03-2015/12/04

Qfd(200牛币),卜建华(200牛币) 举重若轻(200牛币)

11/05日新增团队成员名单: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1/05-2015/12/06

知秋(200牛币) 红红(200牛币)

11/06日新增团队成员: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1/06-2015/12/07

雁过留声088(200牛币)

11/07日新增团队成员: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1/07-2015/12/08

来生缘(200牛币)   王虹文杉(200牛币)

11/08日新增团队成员: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1/08-2015/12/09

水滴石穿(200牛币) 158****4316(200牛币)   陈红飞(200牛币)

11/13日新增团队成员:个股解析服务日期是2015/11/13-2015/12/14

安晓光(200牛币)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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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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