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今年前七个月中国餐饮收入1.8万亿元 同比下降29.6%

要闻 来源:要闻 20-09-03 07:50

       今天在京发布的《2020中国餐饮业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1月至7月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餐饮收入1.8万亿元,同比下降29.6%。虽然2020年餐饮行业遭受疫情严重打击,但中国餐饮行业稳中向好的趋势不变,未来行业企业应在绿色化、品牌化、数字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寻找新动能。

  倡导餐饮节约 在绿色发展中找需求

  该报告由中国饭店协会与新华网联合发布,包括各省份餐饮收入排行、餐饮行业整体经营情况分析、上市公司经营分析、企业家信心指数及优秀企业案例五个篇章。

  《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餐饮收入4.7万亿元,同比增长9.4%。2020年1月至7月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餐饮收入1.8万亿元,下降29.6%。

  厉行节约、制止浪费是餐饮企业逆周期发展的必然要求。《报告》指出,合理安排宴席流程和餐台数量,通过数字化管理实现合理采购,通过合理利用中央厨房减少原材料浪费,加强基地建设减少食材前端浪费,合理进行菜单设计,实时预约制及产品重量等相关信息披露减少消费浪费,采用节能环保设备降低能耗等都是餐饮企业认真落实“节约”理念、控制成本的重要抓手。

  餐饮稳中向好趋势不变

  随着疫情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在历经寒冰期、融冰期之后餐饮行业逐步稳步向好。《报告》显示,2020年餐饮企业家对于外部环境的现状信心指数为158.70(满分200),相较2019年有较大幅度回落,但仅略低于2018年现状信心指数,均高出2016年以及2017年的外部环境现状信心指数。

  2020年餐饮企业家对于外部环境的未来信心指数为161.06(满分200),均高出2016年以来的未来信心指数值。综合来看,2020年餐饮企业家对于外部环境的信心指数仅略低于2018年水平,但是均高出2016年及2017年水平。餐饮企业对于未来信心程度最高的是支持餐饮发展的技术环境以及餐饮服务政策环境。

今年前七个月中国餐饮收入1.8万亿元 同比下降29.6%

  《报告》指出,虽然受到疫情以及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影响,餐饮行业企业对于未来发展的宏观环境依然持有较高信心,因此,目前提振消费信心是破局关键。同时,要建立需求与供给的有效推拉路径,在政府从宏观层面上提振消费信心基础上,餐饮行业需要研究新需求、新消费,提供升级产品和服务,不断拓展新业态,做好餐饮业的“业态、品态、形态、文态”四态合一,精准对接需求,推动内循环有效发展。

  数字化智慧化成行业发展新动能

  一直以来餐饮行业属于传统行业,数字化程度普遍较低,然而新冠肺炎疫情之下一些提前实现“互联网+”、数字化布局的餐饮企业表现出了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恢复能力。这一特点在外卖业态中尤其明显,疫情期间,外卖更是成为了保民生、企业“活下去”的救命稻草。

  《报告》指出,在“互联网+”领域,有的餐饮企业通过社区营销布局以及私域流量运营,锁定老客户,开拓外卖服务;有的餐饮企业通过新技术应用和新场景打造,实现自助服务、无接触外带和配送,适应消费新需求;有的餐饮企业通过发展线上新零售业务,实现食品工业化发展探索疫情常态化下的餐饮破局之路。“互联网+”与产业的融合发展以及数字化智慧化发展将成为行业发展新动能。

  此外, 《报告》指出,行业普遍存在产品附加值较低,客户黏度不高,生命周期短等问题。 企业要通过品牌引领发展,这离不开品类深耕和精细化管理。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稳就业

  餐饮业是重要的民生行业,吸纳的就业人员多。餐饮业近年呈现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加大的趋势,餐饮业人力资源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发挥行业“稳就业”“保就业”功能。

  《报告》指出,餐饮行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行业,行业中存在行业实践先于理论发展和教学的现象,因此如何将行业发展现实需要及时与院校人才培养相衔接成为做好行业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

  餐饮企业普遍反映院校毕业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现实岗位需求还是存在一定差距。根据调研,有69.23%的企业认为目前院校最需要做的是增加对于行业的熟悉程度,了解行业需求和信息;62.18%的企业认为企业学校应该要加强职业指导,增强学生职业认同感;53.85%的企业认为学校要强化学生实操能力;43.59%的企业认为学校要强化高校教师的职业化培训。

  《报告》指出,调整行业人才结构,为行业培养适应行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将是驱动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同时也是餐饮企业提高人均劳效、提质增效,破局发展的内在需要。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