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量潮战法——成交量八大规律(下)

四.拉升时成交量的形态

  成交必然是一部分人看空后市,另外一部分人看多后市,造成巨大的分歧。有买有卖、各取所需,才会成交。我们将拉升时成交量的形态分为下面

四种形态:

1 . 准备量。

        一般发生在市场趋势发生转折的转折点处, 主力准备大幅拉升前, 常把成交量做得非常漂亮, 几日或几周以来, 成交量缓慢放大, 价慢慢推高, 成交量在近期的K线图上堆积成一堆超越前期所有量堆的形态,堆得越漂亮, 就越可能产生大行情。

2 . 洗盘量。

        准备量之后快速缩量, 主力很少卖出, 不知情的散户在卖出, 成交越来越清淡, 所以又急剧缩量。

3 . 震仓量。

        这种情况一般是在洗盘之后, 没有突发利好或大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 主力有拉升, 但量没有突破前高点。随后股价阴阳交错, 上下震荡, 主力为的是在主升浪之前进一步震出不坚定的持有者。

4 . 攻击量。

        当主力开始拉升主升浪时, 成交量比前一日成倍放大, 或连续放大, 直至突破前期震仓量的高点,一波主升浪将迎面而来。

量潮战法——成交量八大规律(下)

五、出货时成交量的形态

  主力在连续攻击放量、股价经过一波大幅上涨后, 就面临着顶部主力出货。首先会出现一根阴天量, 其后甚至会有假阴量、背离量, 这就告诉市场主力这一波主升浪的炒作接近尾声, 主力在高位分批出货。我们将顶部主力出货时的成交量分为三种:

  1. 阴天量。

        在攻击量之后某天成交量急剧放大, 出现近期最大的量柱,盘中股价振幅前, 收盘收出阴线形态,这就是主力大举出货的标志。

  2 . 假阴量。

        在阴天量之后下跌几天后, 股价高开低走, 但没有跌破前一天阳线, 这是主力第二次拉升出货。

  3 . 背离量。

        在假阴量后股价震荡下跌几天后又一次上涨, 虽然表面看起来是价涨量增, 但这次上涨的成交量却小于阴天量的量。价突不破假阴量对应的价,出现放量滞涨的背离量, 这也是近期的第三个相对高点。随后股价将有一波较大幅度的下跌。

量潮战法——成交量八大规律(下)

六、散户在操盘过程中要小心避开主力在成交量上设置的陷阱:1、借利空大幅杀跌。

  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大盘和个股已经持续下跌之后,一旦出现利空消息,主力经常喜欢采取放大利空效应,利用大手笔对敲来打压股价,刻意制造恐慌性破位下行或大幅杀跌,诱骗持股心态不稳的散户纷纷抛售股票,以达到主力借机快速收集筹码的目的。当主力在建仓后进行振仓洗盘时也会经常采取这种手法。

2、借利好放量大涨。

  一般当个股在公布中报、年报业绩优异之时,以及重大利好消息或有题材出现之前,主力机构一般都能提前掌握各种利好消息而提前推升股价,一旦当利好兑现之时,利用人们纷纷看好买进的时候,往往顺势放量上涨,趁机减仓或出货,诱骗散户上当。

3、对倒放量拉升,这是盘中经常可以看到的盘口现象。

  主力利用人们的“量增价升”惯性思维,在拉升股价时采取不断的大手笔对敲,持续放出大成交量,制造买盘实力强劲,以吸引场外跟风盘进入,达到趁机出货的目的。

4、逆市放量上涨。

  有些个股票本身随大盘同步下跌,或逆市抗跌,构筑平台整理,某一天在大势放量下跌,个股纷纷翻绿之时,而该股逆势飘红,放量上攻,“万绿丛中一点红”,很是吸引众人眼球,这时候,许多投资者会认为,该股敢于逆势上扬,一定是有潜在的利好,或者有大量新资金入驻其中,于是大胆跟进。不料该股往往只有一两天的短暂行情,随后反而加速下跌,致使许多在放量上攻当日跟进的人套牢。

5、缩量跌不深。

  成交量萎缩往往意味着抛压在减弱,属于正常的价量配合关系。然而许多累计升幅巨大的个股主力机构就利用投资者的这种惯性思维,利用缩量阴跌的方式,缓慢出货,让高位套牢的投资者产生缩量不会深跌的麻痹思想,丧失警惕性,错过及时止损出局的较佳机会,一步步掉入深套的陷阱。

6、高送配除权后的填权陷阱。

  一般在个股有大比例送红股、用公积金转送和配股消息公布之前,主力通常都会将股票炒得很高了。此时,散户一般都有畏高症,不会在高价位追高买进,而主力再进一步拉抬也无法吸引跟风盘,只好等待送红股或公积金转送的机会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