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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锋:新能源大势所趋,跌了就是机会

最新消息,欧盟将在2035年全面禁止销售燃油车。而我国2030年达到碳达峰,2060年达到碳中和,可以说,新能源是大势所趋。即使跌了,你也可以相信它!
2022-06-13 20:15:1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62人气

金光锋:指数上4000点,到底有多难?

A股三十多年的历史中,上证指数突破4000点的只有两次。上证指数前十大权重股占的权重接近20%,而其中主要是传统行业,比如白酒和银行,这些行业短期上涨的概率比较低。上证指数想要突破4000点,难上加难。
2022-06-13 20:15:0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34人气

金光锋:今年北上资金有点不一样!

近期,北上资金疯狂涌入A股市场,不过更多的是流入新能源方向。这与以往我们对北上资金的认识不同。以前北上资金做中长线,但现在更多是做波段。
2022-06-13 20:13: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44人气

王雨厚:基建业绩不差,估值修复行情可期

基建板块看2年时间会比较好,1年时间太短。基建板块只有在2015年的时候炒题材有过大的行情,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机会。基建板块尤其是中字头的估值非常低,但是他们的业绩不差,他们的估值修复行情是可以期待的。
2021-12-31 20:10:26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63人气

黄杰:黄家军盘中操盘策略!

在复盘过程中,我们会把所有涨停的梯队、高度、原因、时间、成交价格、成交量等等去做一个排比。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元宇宙和军工可以做整个产业链的关注。做完之后在早上大量收集数据和当下最热门的信息,来确定今天的方向,接下来具体是什么步骤呢?点击视频,立即观看今日观点分析。
2021-12-15 14:55:17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00人气

奕彤:Miniled板块可以重点关注它!

对于miniled来讲,前期有一个被剔除上证50和沪深300,后面大概率会被调回来,这个股票昨天有一个涨停,这个可重点关注。其他的研究行业龙头、很久被套的就没有意义。所以重点研究前段时间被调出上证50和沪深300的,它可能会有波段行情。点击视频,立即观看详细观点分析。
2021-12-10 15:05:55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98人气

杨德宏:新基建不会选?学会分级轻松解决!

新基建要做确定的。5G、特高压是肯定要建的,新能源车的普及需要电力的支持。5G手机销量领先,5G需要信号,信号塔需要扩建。包括风电,风电国家明年要投5000亿。所以新基建要分级排序,看它是不是赚钱的,是不是必需要马上去建的。那么稀缺性也可以用做分级的一点吗?点击下方视频,答案就在其中!
2021-12-08 15:44:03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55人气

奕彤:教你在市场混沌之中如何应对!

指数短期来看是没什么问题的。实际上在指数的一波上涨趋势中,有百分之七十的时间都是混沌无序的状态,在这个状态中我们是没法判断所谓的最高点和最低点的。但是还有百分之三十的时间确定性会比较高。那么如何应对这样的一种市场状态?点击下方视频,带你一探究竟!
2021-12-05 15:29:34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05人气

奕彤:题材开始卡位!短期题材都是一日游属性!

对于短线来讲现在是卡位阶段,也就是我们之前说的退潮期刚刚结束的阶段。这个时候出现的题材大多数都是一日游的,例如周四出现的职业教育、周五出现的EDR概念。这个时候这些题材都是不值得我们去做的。那么退潮期结束之后的题材又该如何把握?如何判断后续题材是否具有持续性呢?点击下方视频,真相呼之欲出!
2021-12-05 15:29:32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00人气

奕彤:当下短线有两个方向!

现在短线主要有两个方向可以关注,第一个就是老妖股的反抽,我周五的时候做的是医药方向的老龙头,但是只是小仓位买的恐慌盘,也就是大幅下跌之后的低吸。第二个方向就是最高板的机会。但是并不是本周五的最高板。那么这里的最高板机会到底如何来看?点击下方视频,带你一探究竟!
2021-12-05 15:29:30 展开全文 互动详情 163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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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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