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苹果概念VS华为概念!两大科技巨头,谁才是真正王者!?

黄俊 来源:黄俊 22-08-10 10:27

苹果9月发布会已开始录制,华为Mate50也即将发布!

据媒体报道,苹果已经“开始录制”其9月发布会,发布会日期或将定于9月13日,新品iPhone 14系列有望于9月23日前后上市,总备货量将扩大至9500万部,较此前预期的9000万部增加约5%。价格方面,iPhone 14标准版可能不会涨价,依然维持上一代的5999元起步价。

而作为国产手机龙头,华为也将在9月7日发布其Mate 50高端系列手机,首批将会有3款机型,此前曝光的华为Mate 50 X的大屏款将不会在本次发布会出现,首发的机型分别为华为Mate 50、华为Mate 50 Pro和华为Mate 50 RS,其中RS款采用麒麟9000S芯片,并且支持5G

另辟蹊径,苹果概念VS华为概念,哪个板块表现更强?

华为和苹果,作为中美两大消费电子行业巨头,经常会被拿来讨论,到底谁更强?谁的发展前景更好?

笔者今天不过多讨论两者的业务和业绩,而是从华为概念和苹果概念两大板块的发展情况入手,来做一个对比!

苹果概念VS华为概念!两大科技巨头,谁才是真正王者!? 苹果华为板块平均收入及平均毛利率对比

来源:点掌财经

首先,我们看到的是苹果和华为板块平均营业收入及平均毛利率的表现情况!从上图可以看出,苹果板块今年二季度的平均收入为87亿元,同比下降8.72%;平均毛利率14.86%,同比下降9.94%。对比华为板块今年二季度的平均收入48.22亿,同比上升15.80%;平均毛利率19.19%,同比下降0.16%。由此可见,在营业收入方面,苹果概念出现了一定的下滑,而华为概念却维持了15%的上升!明显强于苹果概念。

苹果概念VS华为概念!两大科技巨头,谁才是真正王者!?苹果华为板块平均经营现金流状况对比

来源:点掌财经

我们再看两个板块经营现金流的表现情况!经营现金流越多,表明企业的主营业务突出、营销表现越好、销售回款快以及创现能力强。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我们从上图可以看出,苹果概念板块的平均经营现金流为6.66亿,同比下降40.20%。对比华为概念板块的平均经营现金流为5.66亿,同比上升2.90%。和营业收入情况类似,苹果概念的平均经营现金流出现了下跌,且跌幅较大,达到了40%,相比之下,华为概念却依然维持了上涨!

苹果概念VS华为概念!两大科技巨头,谁才是真正王者!? 苹果华为板块五维评分对比

来源:阿牛智投

上图为阿牛智投独家数据五维评分图,分别是成长能力、估值空间、情绪选时、波段操作和风险回报。可以看到苹果板块评分80分,高于93%的板块!而华为板块的五维评分为68分,高于76%的板块!苹果概念在估值空间,风险回报和波段操作三个方面均强于华为概念,而华为概念在成长能力方面相较苹果是更有优势的!

苹果概念VS华为概念!两大科技巨头,谁才是真正王者!? 苹果概念对比华为概念近三年走势

来源:点掌财经

最后我们再看两个概念近三年的走势,笔者将苹果概念和华为概念近三年的指数走势进行了一个叠加,从上图可以看出,作为全球两大消费电子产品的巨头,两个概念的走势其实是有很高的相关度的,不过在2020年中,苹果概念那一轮的上涨是明显强于华为概念的,且之后华为概念指数便一直处于苹果概念下方,今年4月份,上证指数见底之后,苹果概念的反弹强度也高于华为概念。

两个概念板块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华为和苹果公司的发展,总体来看,苹果概念板块似乎表现更加稳健,而华为概念板块的增长性很值得关注!

苹果专注消费电子,华为全面发展,多点开花!

我们再单看两家公司的业绩表现!2021年华为共实现营收6368亿元,同比下滑28.6%,但净利润同比增长75.9%至1137亿元,经营现金流同比增长69.4%至597亿元,负债率则由62.3%下降至57.8%。而苹果2021年在全球疫情的影响下,公司的净利润却还创下了新高。苹果2021年的营收为365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33万亿元,其中净利润高达946.8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6442.69亿元。

即净利润方面苹果大致是华为净利润的6倍!

不过从业务和技术方面来看,苹果主要专注于消费电子产品,拥有较多行业内出色的技术,而华为除了手机业务,还拥有全世界领先的5G技术、先进的芯片设计能力、智能驾驶解决方案、鸿蒙系统等。 从2015年开始。 华为的产品及技术应用已经辐射到采矿业、能源等领域,前景广阔。

一个是智能手机的开拓者,一个是中国科技企业的先锋,苹果和华为是行业内当之无愧的大哥,也是互相竞争,共同前进的对手!

你用的是华为手机还是苹果手机?发展方面来看,你更看好华为还是苹果!?欢迎留言交流!

黄俊 执业证书编号:A0460121100010,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F。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