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股市神甫之称的财经界知名主持人左安龙领衔,财经名家毛羽、蔡钧毅、石天方、钱启敏坐镇, 更有新晋预言帝刘彬、薛松、毛利哥助阵,汇聚了国内数千名财经名家组成“砖家团”,共同打造“与靠谱的人一起聊股票”的投资者互动平台。 点掌财经自创立以来,已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百视通、华数传媒、华为、凤凰网等权威平台达成深度合作。
阿牛直播(www.aniu.tv)是由点掌传媒独立运营的互联网财经社区和社交金融平台。平台汇聚左安龙、钱启敏、蔡钧毅、石天方、 毛羽等知名财经人士及全国300多位财经专家,全天16小时直播、24小时滚动播出,是集手机、PC、电视三屏合一的互动电视3.0平台, 并可实现实时全球移动直播。用户每天实时免费观看节目内容,与主持人进行实时互动,并有投资专家实时答疑解惑。
点掌财经从投资者实际需求出发,特别打造“牛金大学”作为品牌栏目,依托点掌财经大平台,建立资深讲师团队,以“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渔”为根本理念,结合投资机会挖掘,市场热点解读,投资风控管理等内容题材,为用户提供丰富多样、实用易懂的投资技能进修课程。课程类型包括、特战课、提高班、训练营、5元课、公开课等。
以“知道越多,风险越小”为宗旨,遵循“公益性、专业性、特色性”三项原则,结合证券市场发展形势,不断丰富投教产品内容,是具有证券期货知识普及、证券投资风险防范、信息服务等功能的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基地凭借领先的互联网技术、优秀的视频制作能力、广泛的传播渠道为特色,致力于帮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提升金融素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理性参与市场的能力。 点掌投教荣获上海证监局首批“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
为丰富平台内容,拓展投资思路,帮助投资者建立识别和评估风险的能力,点掌财经定期邀请大型私募基金管理人、行业资深研究专家、知名学者等,做客点掌财经高端访谈节目《相约大咖》,向投资者普及投资理财知识、分享个人投资经验、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投资大咖真实的成长历程,传播科学投资理念、解读行业前端资讯、开拓投资眼界、提升整体财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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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牛智投是中国证监会授予证券期货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投资顾问机构,秉承”爱生活,会投资“的企业愿景,聚焦金融科技及智能投资。阿牛智投凭借强大的研策实力和建模能力,基于大数据以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为引擎,推动投顾产品智能化,致力于为中国亿万普通投资者打造”有温度“的智能投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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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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