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市场信息0322

积极
郑国荣 来源:郑国荣 22-03-22 08:15

【国际市场】

周一,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跌,终结日线四连阳。截至收盘,道指跌0.58%,报34552.99点;标普500指数跌0.04%,报4461.18点;纳指跌0.40%,报13838.46点。

大型科技股涨跌不一。电动汽车方面,特斯拉涨1.74%。中概股大跌,纳斯达克金龙指数跌4.33%。

COMEX 4月黄金期货收涨0.20美元,报1929.50美元/盎司。

国际原油期货结算价大幅收涨,其中WTI 4月原油期货结算价收涨7.42美元,涨幅7.08%,报112.12美元/桶。

【公告淘金】
>隆基股份(601012)与通威股份的4家子公司签订442亿元多晶硅料长单采购协议。
>杰普特(688025)公司被选定为宁德时代的**商,向其提供MOPA脉冲光纤激光器。
>华秦科技(688281)近日与A1单位签订2亿元批产项目销*合同,合同标的为公司已批产隐身材料。
>华友钴业(603799)与大众汽车和青山控股就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分别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康隆达(603665)拟收购天成业17.67%股权。
>威唐工业(300707)拟7亿元投建新能源汽车核心冲焊零部件产能项目。
>博敏电子(603936)全资子公司收到小鹏汽车定点开发通知书。
>新安股份(600596)预计2022年一季度净利润11.5亿元-12.5亿元,同比增长313%-349%。
>多氟多(002407)2021年净利同比增长2490.8%,拟10派3元。
>金瑞矿业(600714)2021年净利7736万元,同比增长2060.83%。
>奥泰生物(688606)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
>贵州三力(603439)藿香正气胶囊等产品列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

游资和机构龙虎榜
力芯微( 688601 ):中金上海分公司及长江深圳福华路游资主买,三机构买4553万
尔康制药( 300267 ):国金厦门湖滨南路及华鑫深圳益田路游资主买,一机构买1805万
双节电气( 300444 ):湘财长沙韶山路及中信上海溧阳路游资主买,一机构买227万、卖591万
精华制药( 002349 ):国海分公司及兴业上海金陵东路游资主买,两机构买7314万、卖5303万
北大医药( 000788 ):中建投北京北辰西路及东财拉萨东环路游资主买,两机构买1.05亿、卖6198万
丽珠集团( 000513 ):平安北京金融大街及中金上海分公司游资主买,一机构买4270万,两机构卖4358万
普洛药业( 000739 ):中财广州分公司游资主买,三机构买1.18亿,两机构卖5661万
廊坊发展( 600149 ):国融杭州市心北路及招商青岛西海岸新区游资主买,一机构卖251万
永太科技( 002326 ):国海分公司及野村上海淮海中路游资主买,一机构卖1.4亿
中国医药( 600056 ):平安总部及东财拉萨东环路游资主买,一机构卖1.72亿
晶雪节能( 301010 ):国君河源越王大道及东北宁波分公司游资主买
海昌新材( 300885 ):东方桂林中山中路及银河厦门嘉禾路游资主买
粤海**( 001313 ):中泰西南分公司及华宝上海东大名路游资主买
光大嘉宝( 600622 ):中信北京紫竹院路及华泰上海分公司游资主买
万辰生物( 300972 ):国元上海斜土路及华泰宁波柳汀街游资主买
南京医药( 600713 ):东莞浙江分公司及东财拉萨东环路游资主买
浙江富润( 600070 ):长江上海东明路及东莞浙江分公司游资主买
汇通集团( 603176 ):国海分公司及华泰总部游资主买
江苏阳光( 600220 ):华泰总部及兴业陕西分公司游资主买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