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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持续爆发,后续行情如何把握?

积极
陈益晓 来源:陈益晓 24-03-22 09:01

券商没有出现批量大涨之前,指数还是一个缓推结构。目前整个市场以震荡式的盘整节奏为主,等待市场证券权重的大涨带动整体指数突破。

回顾市场

21日,三大指数高开后回落,整体呈现小幅调整走势。涨跌个股四六开,两市成交连续第四个交易日破万亿。截止收盘沪指跌0.08%,深成指跌0.36%,创业板指跌0.64%。

板块概念方面,低空经济、养猪、飞行汽车短剧等板块涨幅居前,汽车拆解覆铜板有机硅、CRO等板块跌幅居前。

北向资金全天净卖出60.2亿元,其中沪股通净卖出31.12亿元,深股通净卖出29.08亿元。

低空经济持续爆发,后续行情如何把握?

来源:阿牛智投

聚焦低空经济

2022年中国低空经济行业市场规模约为 2.5万亿元,到2035年,中央对国家低空经济的产业规模预期达6万多亿元。到 2035 年,国家支撑经济发展的商用和工业级无人机预期达到 2600 万架,同期无人机驾驶员也将增长到 63 万名。

低空飞行是低空经济的技术核心,eVTOL是重要载体。eVTOL是指以电力作为飞行动力来源,且具备垂直起降功能的飞行器。eVTOL行业在政策端迎来密集催化。在前些日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到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此前,各地积极布局低空经济,eVTOL作为其中重要载体之一,频繁“刷脸”于各种政策文件。在业内人士看来,eVTOL这一崭新的赛道充满想象力。

板块聚焦eVTOL飞行汽车,国产大模型KIMI

eVTOL飞行汽车:低空飞行是低空经济的技术核心,其中eVTOL是最重要的载体。整个飞行汽车板块领涨两市,验证了本周对于低空经济板块提前把握的前瞻性。目前该板块已在高位,切勿盲目追涨,关注回调后的低吸机会。
国产大模型KIMI:KIMI智能助手的无损上下文长度提升了一个数量级,相关受益方向主要集中在长文总结和生成  联网搜索 数据处理 编写代码 模拟对话相关板块。后续该题材概念可能会继续延展,重点关注该题材的低位补涨机会。

(内容来自3月21日陈益晓“首席实训营”)

阿牛智投首席投顾陈益晓 证书编号:A0460623110005 阿牛智投业务许可证:9137010072497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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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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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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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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