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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财经早参

积极
A股牛掌柜 来源:A股牛掌柜 18-12-17 08:57

财经要闻

1、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12月18日上午在京举行,习总书记将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2、发改委: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25元和120元。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对美国进口汽车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

4、明年起原产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将全面享受零关税。

5、科创板明年上半年或“登场”,涨跌幅限制等交易机制将有突破。

6、林郑月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明年初正式出台。

7、深汕特别合作区揭牌。

8、雄安新区环保产业高新技术对接洽谈会初步达成20余项合作意向。

9、北京:对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

10、药品带量采购上海配套措施即将出台。

11、中国联通5G终端必将先发,未来两年投资210亿。

12、特斯拉正式在中国降价:部分车型降价超10万,降幅11%;宝马将于12月15日起下调在中国销售的美产汽车价格,全新X5价格下调3万元。

13、上周五,欧洲股市连续两天收跌,美股大跌道指跌近500点,纳指收跌2.26%,标普500指数收跌1.9%,创4月份以来收盘新低。悲观情绪打压油价,美油跌2.62%,布油1.90%。

热点题材

1、深圳本地股 | 据媒体报道,深汕特别合作区于12月16日正式举行揭牌仪式。此次揭牌是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后的标志性事件,同时也意味着合作区将不再由深圳、汕尾两市共管,而是转由深圳全面主导。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揭牌,标志着深汕特别合作区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根据规划,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建设“四区一城”,即: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深圳产业拓展支撑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协作区,粤东振兴发展先行区和现代产业新城。

点评:随着深汕合作区的正式揭牌,相关建设将加快推进,参与公司有望迎来机遇。深振业A公司竞得深汕合作区振业时代花园项目,项目占地8.67万平,目前项目开发进展顺利,处于在建状态。中装建设公司参与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建设,目前在建项目约4000多万元,后续仍然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2、数字经济 | 据媒体报道,在日前召开的“2018中国信息通信大会”上,工信部副部长陈肇雄指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形成历史性交汇,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顺应数字经济发展大势,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重要举措。今后中国将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打造高质量网络,强化基础支撑。

点评:随着政府对数字经济建设的重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速度将进一步加快,相关公司有望受益。光环新网公司是国内IDC业务龙头,将持续受益于数字经济的加快推进。太极股份公司是国内数字中国建设领军企业。

3、粤港澳大湾区 |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12月14日上午,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与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签署了《CEPA货物贸易协议》。2019年1月1日起,原产于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将全面享受零关税。同时,《协议》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便利化措施专章,研究提出了大湾区内实施的系列便利化措施,推动粤港口岸部门监管互认、信息互换、执法互助,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和效率,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点评:《协议》的签署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与合作健康发展,实现两地互利共赢,为两地的货物贸易往来提供更全面的制度安排。东方嘉盛主营综合供应链管理服务,创立于粤港澳大湾区嘉诚国际粤港澳大湾区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商。嘉诚国际长江投资均在香港设有子公司。

早盘分析

窦维德:按照周五大盘和周末消息综合看,周一A股还有调整惯性,但是又估计难以直接跌穿布林下轨2541点。感觉是一种年底特有的收敛震荡等待状态。等待年底过去后的新年资金回归。创业板指数的K线形态比较难看,再调整2天也不算意外。所以本周真正可操作机会可能又是在下半周。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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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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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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