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聚焦!结构性行情来临,市场资金抢筹这类题材

乐观
短线三剑客 来源:短线三剑客 19-07-08 17:21

聚焦!结构性行情来临,市场资金抢筹这类题材 

中环环保(300692);首板,超跌+项目中标。中环环保7月5日晚间公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施工总承包+运营工程中标候选人,中标价3.16亿元。

华宏科技(002645);首板,超跌+拟收购。华宏科技拟收购鑫泰科技100%股权 5日起复牌。 鑫泰科技主营业务为稀土废料的综合利用,即通过钕铁硼废料、荧光粉废料生产高纯稀土氧化物,鑫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中杭新材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有望将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板块主营业务延伸至稀土废料综合利用领域。

深圳新星(603978);首板,超跌+扩大产能。全资子公司之洛阳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投产,今日股价涨停。

三超新材(300554);首板,超跌+科创板主营对标。科创板将于7月22日开市。 沃尔德招股书披露公司是同行业可比公司之一。

丹化科技(600844);首板,超跌+借壳。斯尔邦拟110亿元借壳丹化科技,今日股价反抽涨停。 公司主营煤化工产品的生产。

联合光电(300691);首板,超跌+华为概念。有媒体爆料华为屏下摄像头技术,并且曝光了华为针对屏下摄像头进行了专门的适配。此前,在2019世界移动大会(MWC2019)上海展上,OPPO公开展示了其屏下摄像头解决方案“透视全景屏”,相比于刘海屏、挖孔屏、升降式摄像头等全面屏手机方案,OPPO的前置摄像头能为用户带来更完整的视野、更具沉浸感的屏幕和更一体化的机身。 公司主营光学镜头及镜头相关光电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久联发展(002037);首板,超跌+国企改革。国资委网站7月8日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公司实控人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属于中央国有企业。

实丰文化(002862);首板,超跌反弹,公司近期无明显消息面影响,今日涨停属于超跌反弹。 公司主营各类玩具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恒天海龙(000677);首板,超跌反弹。公司近期无明显消息面影响,今日涨停属于超跌反弹。 公司主营粘胶纤维及帘帆布的生产与销售。

亚星化学(600319);首板,超跌反弹,公司近期无明显消息面影响,今日涨停属于超跌反弹。 公司主营主营氯化聚乙烯(CPE)、离子膜烧碱、水合肼、ADC发泡剂等高科技化学产品,同时从事新型化学材料的开发和研究。

博信股份(600083);首板,超跌反弹。公司近期无明显消息面影响,今日涨停属于超跌反弹。 之前消息上市公司博信股份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被抓。

强力新材(300429);首板,超跌+OLED。日本对三星实施制裁利好国产OLED。 公司主营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贸易业务。

华信新材(300717);首板,超跌+ETC概念。7月4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研究分析今年上半年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会议要求,要坚决打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攻坚战,狠抓工程建设,大力推广ETC发行。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努力扩大交通有效投资。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公司生产ETC交通卡。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提供商,专业从事功能性塑料膜片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国内外智能卡生产企业及单位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卡基材。公司已发展为国内中高档智能卡基材行业生产规模最大、产品档次最高、品种系列最全的企业之一。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