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没有节奏,只有死

乐观
九方缠 来源:九方缠 19-08-02 18:44

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下,缠论原文第41回的内容,因为,我举得针对最近的行情走势,很值得大家重新温习这篇文章,具体内容如下:

市场的节奏,只有一个:买点买、卖点卖。这么简单的问题,但从来能遵守的人,能有几个?是什么阻止你倾听市场的节奏?是你的贪婪与恐惧。买点,总在下跌中形成,但恐惧阻止了你;卖点,总在上涨中,但贪婪阻止了你。一个被贪婪与恐惧所支配的人,在市场中唯一的命运就是:死!

  市场中,买点上的股票就是好股票,卖点上的股票就是坏股票,除此之外的好坏分类,都是瞎掰。你的命运,只能自己去把握,没有任何人是值得信任的,甚至包括本ID。唯一值得信任的就是,就是市场的声音、市场的节奏,这需要你用心去倾听,用一颗战胜了贪婪与恐惧的心去倾听。


没有节奏,只有死
  

市场的声音,永远是当下的,任何人,无论前面有多少辉煌,在当下的市场中,什么都不是,只要有一刻被贪婪与恐惧阻隔了对市场的倾听,那么,这人,就走入鬼门关。除非,此人能猛醒,否则,等待的只有:死亡。记住,1万亿与1万,变成0的速度是一样的,前者甚至可以更快。

  买点买,买点只在下跌中,没有任何股票值得追涨,如果你追涨被套,那是活该;卖点卖,没有任何股票值得杀跌,如果你希望瘦身,那就习惯砍仓杀跌吧。即使你搞不懂什么是买点卖点,但有一点是必须懂的,就是不能追涨杀跌。就算是第三类买卖点,也是分别在回调与反弹中形成的,哪里需要追涨杀跌?

  买卖点是有级别的,大级别能量没耗尽时,一个小级别的买卖点引发大级别走势的延续,那是最正常不过的。但如果一个小级别的买卖点和大级别的走势方向相反,而该大级别走势没有任何衰竭,这时候参与小级别买卖点,就意味着要冒着大级别走势延续的风险,这是典型的刀口舔血。市场中不需要频繁买卖,战胜市场,需要的是准确率,而不是买卖频率,只有券商与税务部门才喜欢买卖高频率。

  市场不是赌场,市场的操作是可以精心安排的。当你买入时,你必须问自己,这是买点吗?这是什么级别的什么买点?大级别的走势如何?当下各级别的中枢分布如何?大盘的走势如何?该股所在板块如何?而卖点的情况类似。你对这股票的情况分析得越清楚,操作才能更得心应手。

  至于买卖点的判断,如何提高其精确度,那是一个理论学习与不断实践的问题,但这一套程序与节奏,是不会改变的。精度可以提高,但节奏不可能乱,节奏比精度更重要。无论你对买卖点判断的水平如何,即使是初学者,也必须以此节奏来要求自己。如果你还没有市场的直觉,那么就强迫自己去执行,否则,就离开。

  对于初学者,一定不能采取小级别的操作,你对买卖点的判断精确度不高,如果还用小级别操作,不出现失误就真是怪事了。对于初学者,按照30分钟来进出,是比较好的,怎么也不能小于5分钟,5分钟都没有进入背驰段,就不能操作。级别越小,对判断的精确要求越高,而频繁交易而导致的频繁失误只会使心态变坏,技术也永远学不会。先学会站稳,才考虑行走,否则一开始就要跑,可能吗?

  节奏,永远地,只有市场当下的节奏,谁,只要与此节奏对抗,只有痛苦与折磨在等待。注意,一定要注意,所谓的心态好不是如被虐狂般忍受市场节奏错误后的折磨,这一定要注意。很多人,错了,就百忍成钢,在市场中是完全错误的。市场中,永远有翻身的机会,那前提是,你还有战斗的能力。一旦发现节奏错误,唯一正确的就是跟上节奏,例如,错过第一买卖点,还有第二买卖点,如果你连第三买卖点都错过,连错三次,死了也活该。

  为什么有三类买卖点?市场太仁慈了,给你三次改错的机会,你如果连这都不能改正,那就休息去,喝茶去,三次都不能改错,还犯同样的错误,不休息、不喝茶,还能干什么?那些一个股票上涨N倍后还问能不能买,甚至还追高买,这种人,还能说什么?难道上涨N倍还看不到买点吗?看着很多散户,在连续拉升后还赌后面的所谓涨停,只能好不客气地说:死了活该。

  市场是残酷的,对于企图违反市场节奏的人来说,市场就是他们的死地;市场是美好的,市场就是巴赫的赋格曲,那里有生命的节奏。节奏,永远是市场的节奏,一个没有节奏感的市场参与者,等待他的永远都是折磨,抛开你的贪婪、恐惧,去倾听市场的节奏。周末了,放下一切,却倾听大自然的节奏,生命的节奏,音乐的节奏,然后再回来倾听,这市场的节奏。与市场共舞,你的贪婪与恐惧一一剥落,你会变得光明无比。

总结:

   近期的上证指数,从缠论角度看,就是30分钟的第三类卖点的下跌中,要耐心等待。

没有节奏,只有死

想第一时间获取指数走向,第一时间在实战中应用缠论,请直接点击我们的课程链接购买:【不一样的缠论】

如果打不开网页,还可以通过扫描我们的课程二维码购买:

没有节奏,只有死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