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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0515

积极
郑国荣 来源:郑国荣 20-05-15 07:59

国际市场

周四美三大指数探底反弹。截止收盘,道指涨377涨幅1.62%;纳指涨0.91%,标普500指数涨1.15%。

国际油价大涨,美油期货6月合约涨近9%。 国际金价涨超1% 站上1740美元关口、

公告淘金
神州信息( 000555 )三家下属子公司拟被授予CS4级企业。
绿色动力( 601330 )所属联合体中标6.6亿元垃圾处理项目,金额占2019年营收的38%。
恒瑞医药( 600276 )获临床试验通知书。
云赛智联( 600602 )子公司近6亿元投建大数据计算中心项目。
星网锐捷( 002396 )入选国家发改委⎧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首批倡议方名单。
南方航空( 600029 )拟发行不超1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飞机购置、航材购置及维修项目等。

热点数据
14日,电子行业大单资金流入居首,净流入4.98亿元。国防军工大单资金流入3.34亿元,有6个行业流出超10亿元。医药生物流出居首,净流出21.15亿元。农林牧渔流出超15亿元,非银金融流出超14亿元。电气设备、计算机、建筑材料分别流出超10亿元。

个股方面,大单资金净流入超亿元个股有25只,电子行业占8只。风华高科( 000636 )大单资金流入居首,净流入4.1亿元。芯片概念中,长电科技( 600584 )、三安光电( 600703 )、有研新材( 600206 )等个股大单资金流入超2亿元,斯达半导( 603290 )、华天科技( 002185 )、深科技( 000021 )、科达股份( 600986 )等流入超亿元。

游资和机构龙虎榜
海鸥住工( 002084 ):三交易日二机构买1944万
司太立( 603520 ):三交易日三机构买1.68亿,二机构卖7989万
赛升药业( 300485 ):海通南京广州路及天风福华路游资封板,一机构卖794万
御家汇( 300740 ):广发上海东方路游资封板,一机构买972万,二机构卖2341万
景津环保( 603279 ):财通绍兴上虞路及国盛武汉兴业路游资封板,一机构卖656万
风华高科( 000636 ):兴业陕西分公司游资封板,二机构买1.74亿,一机构卖3584万
供销大集( 000564 ):华鑫上海红宝石路及华鑫上海宛平路游资封板,一机构卖1626万
大连重工( 002204 ):方正上海西藏南路及广发江门万达广场游资封板,一机构卖852万
昆仑万维( 300418 ):国盛深圳振华路及招商北京朝阳外街游资封板,二机构卖8403万
宏达矿业( 600532 ):财通杭州九堡九乔街及国信杭州市心中路游资封板
易成新能( 300080 ):首创宁波河清北路及银泰济南大纬二路游资封板
吉峰科技( 300022 ):华鑫上海分公司及湘财沈阳绥化西路游资封板
轴研科技( 002046 ):财信杭州西湖国贸及华泰上海江宁路游资封板
湘佳股份( 002982 ):财信杭州西湖国贸及中泰威海海滨路游资封板
炼石航空( 000697 ):银河上海浦东南路及东吴苏州西北街游资封板
赛伍技术( 603212 ):国盛宁波桑田路及华泰太原体育路游资封板
雷科防务( 002413 ):华泰成都蜀金路及兴业深圳侨香路游资封板
世名科技( 300522 ):中金无锡清扬路及国元上海斜土路游资封板
嘉美包装( 002969 ):首创杭州祥园路及海通上海福州路游资封板
京威股份( 002662 ):中信北京远大路及东财拉萨东环路游资封板
深大通( 000038 ):国融杭州鸿宁路及兴业泉州分公司游资封板
飞亚达( 000026 ):银河深圳景田路及银河宜昌新世纪游资封板
宏和科技( 603256 ):中信上海瑞金南路及华泰总部游资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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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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