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下是弱肉强食的世界
上证/创业板
【周末消息&观点】
什么是踩雷?:我相信大家对踩雷这词有些敏感,担忧,对此我个人也非常认同,这几天又有一则消息说因港海建设借壳失败又有一大鳄踩雷,对不?。其实这消息在解读上错了,踩雷是指出呼意料的出现相反结果,但是据我所知,这大鳄早就把借壳失败的后果也算上了,也就是借壳失败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所以这件事不能说市场地雷多,它只是在告诉我们要轻仓操作而已。
【本周观点】
加仓点的确认信号会在近期出现,而只要这一信号确认后,之前轻仓的朋友即可在适量加仓后跟上机构做短线盘底的阶段拉升行情,将所加的仓位全部抛给他们。
【复盘&次日观点】上证-0.58% 创业板-0.38%
在大盘创新低之后反弹的这几天里,市场出现了一致看后的预期,例如很多人说现在大盘已经有反转的态势,应该重点把握已经潜伏的企业,不要盲目因为下跌,破位而止损。其实这些我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我在2700的时候就没有改变过对市场的观点,因为2700点就是估值底部。
板块/概念——全资金流
【板块&概念及次日观点】
在之前的观点中,对于接下来的机会,我也给了一些行业或产业的方向,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些跟市场整体趋势有关系的观点。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一次的底部盘稳了之后,长牛就一定会到来,其实对于我们A股长期而言还是难以逆转牛短熊长的困境,至于原因有很多,但离不开一个重点,那就是制度问题,也就是说在未来的牛市,我们也一定不要抱有幻想。我认为有一种行业一定会成为下个牛市的排头兵。是谁!?2015年牛市率先启动时什么?对就是证券,因为牛市第一利好的就是证券,就是那些一边鼓吹大家加杠杆追高,一边自己又通过股指期货高位做空的券商。
行业:超大单净流入+5亿,超大单净流出-33亿
超大单净流入前三:农林牧渔(+1亿),航空(+1亿),IT设备(+0.3亿)
超大单净流出前三:房地产(-7亿),银行(-6亿),家用电器(-4亿)
行业及首位行业板块——超大单净流入前十及超大单净流出前十(若不足十位则取余数)
概念:超大单净流入+6亿,超大单净流出-58亿
超大单净流入前三:猪肉(+1亿),信息安全(+1亿),食品安全(+0.8亿)
超大单净流出前三:珠三角(-16亿),含H股(权重)(-15亿),环渤海(-7亿)
概念及首位概念板块——超大单净流入前十及超大单净流出前十(若不足十位则取余数)
(涉猎-属于我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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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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