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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报业绩披露期来临,这两类行业机会显现!(0630)

乐观
金色十点半 来源:金色十点半 22-06-30 10:40

昨日大盘低开后震荡走低,创业板指领跌,上证指数失守3400点。盘面上,房地产板块走强,近期活跃的汽车等赛道板块集体调整,多股跌停甚至上演“天地板”。总体上个股跌多涨少,两市近4000只个股下跌。沪深两市昨日成交额13162亿,较上个交易日放量949亿。

隔夜美股三大指数收盘涨跌各异,道指涨0.26%,标普500指数跌0.07%,纳指跌0.03%。在线教育、抗疫概念股涨幅居前,热门中概股多数收跌。

消息面上: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指出要统筹抓好稳就业和稳物价,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实施力度,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主动应对,提振信心,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开盘一小时盘面解析

 A股三大指数开盘涨跌不一,沪指开跌0.08%,深成指开涨0.11%,创业板指开涨0.28%,景点及旅游、酒店及餐饮板块开盘活跃。

盘面上,截至10:30,盘中两市上涨家数共2791家,1803家下跌。涨停59家,跌停10家,两市成交量4936亿元。较上一个交易日呈现缩量状态。从盘中上涨与下跌家数情况来看,指数赚钱效应尚可。

中报业绩披露期来临,这两类行业机会显现!(0630)

盘中涨跌家数情况

来源:阿牛智投

二季度即将结束,随之而来的是中报业绩的披露,又到了各个公司交成绩单的时候。目前盘面上活跃的旅游、酒店等业绩不佳,在中报业绩披露之前配合消息炒一波困境反转的预期是合理的,但是不要追高,中报行情下还是要以业绩为主,去看那些业绩高的行业。中报业绩高的板块有两类,一是周期性行业,比如煤炭、有色、化工,二是汽车产业链相关板块。所以可以去聚焦这几类板块的机会。

板块机会捕捉: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板块平均净利润1.92亿,同比上升80.29%。

中报业绩披露期来临,这两类行业机会显现!(0630)

化工产品板块平均净利润

来源:点掌财经

成分股详情:笔者整理了化工产品板块收入同比增幅最大的前10家公司,如下:

中报业绩披露期来临,这两类行业机会显现!(0630)

化工产品收入同比增幅前10成分股一览

来源:点掌财经

北上资金动态追踪

北上资金今日与明日休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回顾上个交易日,北上资金流入131.75亿元。追踪北上资金流入流出最多的股票,流入股票前3为:顾家家居比亚迪通威股份;流出股票前3为:宏发股份贵州茅台中国建筑。近一月流入股票前3为:贵州茅台东方财富伊利股份。近一月流出股票前3为:宁德时代三花智控海螺水泥。上个交易日流入行业最多的板块为银行,流出最多的为其他制造业。近一月流入最多的为酒类,流出最多的为其他制造业

6月以来,北向资金加快流入节奏。截至6月29日,北向资金6月以来的流入额已经超过1390亿元。下图是近1个月来北上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6月份中仅有三个交易日是流出状态,其他都是流入。在外资的看好下,指数也节节攀升。

中报业绩披露期来临,这两类行业机会显现!(0630)

北上资金近1个月流入流出情况

来源:阿牛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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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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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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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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