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修改烟草**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电子烟监管参照卷烟执行,这些公司回复了这一政策的影响:(来源:上证E互动,深交所互动易)
问:电子烟监管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并购的法国飞旭集团涉及电子烟业务,主要服务于北美市场客户,涉及电子烟业务的营收占公司整体收入很低,中国大陆电子烟监管政策的收紧目前对公司电子烟业务不构成影响。
问:国家出台的电子烟新政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没有影响?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在信号测量和信号处理领域,整体经营计划的达成不会受某一应用产品影响,目前,电子烟销*额占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比例较小。据了解,国家近日出台电子烟监管的征求意见,是为了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市场规范管理,公司在电子烟领域的客户多为品牌客户,其自身的管理和经营比较规范,从长远来看,办法的实施可能更有利于电子烟产业规范发展。
问:电子烟新政策若落实对公司利润影响有多大?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第一,公司认为,随着电子烟行业相关法规的完善,管理逐步深入到位,能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同时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积极作用。公司参股公司思摩尔国际在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及生产规模上具有较大竞争优势,是多家国际大客户的核心**商。 第二,公司目前持有32.44%思摩尔国际的股权,按权益法确定投资收益。基于思摩尔国际未来发展的良好前景,公司预计投资收益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第三,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是行业内少数同时掌握消费电池和动力电池核心技术的锂电池制造商,目前公司市场需求旺盛,经营情况良好。 谢谢您的关注!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司作为a股上市公司中唯一和烟草有股权合作的公司,本次电子烟新规对公司业务是否有推动作用?贵司是否会利用海晟融创的销*渠道整合电子烟行业?
答:您好,不清楚公司是否为唯一和烟草有股权合作的上市公司。目前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仅为征求意见稿,尚未形成明确的监管政策文件。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入股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持有海晟融创30%的股权。海晟融创拟设立新零*管理平台公司(吉宏晟市)并借助原有渠道布局非烟业务,若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管理,公司也会积极寻求机会、进一步加深与烟草系统的合作。
问:公司是否有电子烟方面的业务?
答:公司的全信号链芯片应用面广,比如在通用MCU领域,除电子烟外,产品广泛应用在工业测量、消费电子、****等领域的众多产品上。
问: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的电子烟产品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如何?有哪些客户?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在严格**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的基础上,顺灏股份积极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和销*工作,聚焦低温加热不燃烧产品和雾化电子烟产品。打造以研发、市场销*和**链三部分组成的核心产业链。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投资新型雾化器和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及平台。上海绿馨自2013年起进行低温加热不燃烧业务布局,累计获得相关专利88项,特别是独家拥有在加热不燃烧烟具方面的香烟内燃器(针式加热)国家发明专利。深圳佳品健怡有限公司累计获得相关专利20项,包含全自动烟具专利,涵盖烟弹、烟具、装备、工艺等全产业链领域。公司还积极与在该领域具有突出知识产权和技术优势的企业合作,承接了中烟系加热雾化器的样品制造业务和纸管**业务。上海绿馨参股美众联40%股权,美众联具有行业领先的研发、生产和销*团队,储备了大量专利技术,主要业务包含雾化电子烟的研发,代工、生产和销*。在海外雾化电子烟市场具有较好的市场资源及销*渠道,成功帮助海内外客户开发出多款雾化电子烟和烟具产品,盈利状况良好。云南喜科是上海绿馨以现金投资并持有49%股权的公司,云南喜科经自行研发,已申请新型低温加热不燃烧类制品相关专利,与上海绿馨所持有专利可形成新一代加热不燃烧制品专利体系,成功克服突破国外知名加热不燃烧制品厂商的专利壁垒。云南喜科已经构建了完善的有别于某国际薄片式产品的颗粒发烟、一体成型低温加热不燃烧自主专利体系,并还在不断完善和扩大在低温加热不燃烧领域的专利保护体系。截至2020年底,云南喜科已拥有专利51件,其中海外发明专利11件;国内发明专利17件;国际PCT专利申请4件,实用新型专利19件。喜科申请的以“一种一体式成型加热不燃烧制品及其**方法”为代表的核心专利集群,目前已经在国内、美、日、韩,欧盟、港澳台等国内外10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保护。云南喜科和上海绿馨自主发明的中国人原创颠覆性发明的新一代低温不燃烧雾化专利两方形成双剑合壁,在国家对知识产权愈加严格保护的形势下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和护城河。目前,喜科生产的品牌Cigoo低温加热不燃烧草本非烟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复购率较好,公司盈利状况良好,具体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公司期待国家对新型烟草监管政策的出台,政策的监管有利于行业和公司的长远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和研发能力,主动学习并坚决遵循和执行国家对新型烟草行业的监管政策,共同期望和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问:恭喜咱大吉宏又蹭上限制电子烟的概念!你们与福建中烟合资的海晟融创公司,是否具备电子烟的生产及销*资格?
答:您好,请不要用“蹭”这个字眼,并且您今天的两个问题都是不成立的,具体问题如下: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即已入股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您的意思,公司应该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可预知几个月的今天市场上会出现电子烟概念,所以提前入股以便今天能够“蹭上电子烟概念”?另外,跟您普及一下,国家烟草局分为工业和商业两个系统,工业系统即中烟工业,主要负责生产烟,中烟不卖烟给直接消费者;商业系统即烟草**局主要负责销*烟,消费者只能通过烟草**局买烟。海晟融创属于商业体系,即销*渠道。
问:电子烟概念怎么不提及,是国家控制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锂电池制造商,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电子雾化器电池,不涉及电子烟的制造和销*。谢谢您的关注!
问:您好!电子烟新规,吉宏旗下海晟融创哪些方面获益?
答:您好,目前尚不清楚具体获益之处。感谢您的关注。
问:公司定位于营销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公司已计划通过入股的海晟融创公司,将公司销*的酒进入各地的烟草销*渠道。那么,公司是否可依托海晟融创,为电子烟公司提供营销综合解决方案?谢谢!
答:感谢您的建议,目前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仅为征求意见稿,尚未形成明确的监管政策文件。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入股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的厦门海晟融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持有海晟融创30%的股权。海晟融创拟设立新零*管理平台公司(吉宏晟市)并借助原有渠道布局非烟业务,若电子烟正式纳入烟草管理,公司也会积极寻求机会、进一步加深与烟草系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