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坐上飞机存银行的情形应对
说说飞机
前一段碎步缓升,走势不是那么吸引眼球。昨日南航直接大涨近七个点,那么吸引了不少眼球与评论。一旦吸引眼球,那么就不要太兴奋。
第一高开高走,放量,有人继续抢筹拉高。持有的拿着静观其变;
第二高开低走,放大量,尾盘拉上去过昨日收盘价,假阴线,继续持有
第三种,树梢上小鸟,停停脚,收小十字线,持有不动
总之不破5日线不动手止盈,如果仓位很重可以赚钱走一部分。
对于超短线赚钱走人永远没错。但是趋势继续强势的话那就拿着,不可加仓提高成本!
存银行的形态昨日盘内调整了一下,操作同上。
笔者瞎掰,随笔记录如有分歧请于斧正!谢谢关注!
坐着飞机存银行,请记得止盈位位置
短线5日线尾盘破必须走人。明日开始不要继续加仓。
周日晚上发布大小银行大小龙,昨晚发布航空。
连进场点位都给了,如果还不能抓到,那就不能怪笔者了!
如果按照点位,今天最大的收获就是南航,获取7个点多的收益!
不管是思路,还是操作,本人都尽力了!
所以坐着飞机看银行,短线一定一定是破5日线走人!
如果赚钱走人短线来说永远不错的!
老板拿着,不要乱动!
联通拿着不要乱动!止盈位置13日不破拿着就好!
长线标的记住初衷就行!四季度不要乱动!
骗子拿着不要乱动!
高汤拿着不要乱动!
散户不是大机构
散户做大机构做法一样可以。找优质成长户,买入不看,长线持有一定能够赚钱。
但是散户不是大机构。散户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来去自由。这就是散户和大机构的区别。看着标的好,大机构急死进不去。看着要跌,大机构慌死出不去。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我相信现在的散户已经不是当年老八股时代的水平,思维没有那么老化。不要拿着中石油说事情。说明你是老掉牙的思维,和思维老化跟不上时代的思想在作祟。再过十年就不说中石油不好了,中国时代在变化!
没有趋势短线免谈!趋势破坏一定走人,相信这个是很多散户可以做到的。现在的散户知识水平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一点不可否认!
上升趋势的标的其实真不多。在排除垃圾公司,能做的更少!
散户不是大机构,找到上升趋势的票,想进就进想出。时间长了,就熟练了!明白了。
超短线三天不赚你就跑路
超短线就是在追高,短期追高,但盘内看回调动作就入场。可以以5日线为准线,入场不翻红,三天不赚就跑。这是超短线。
超短线动作要快,千万不要犹豫。止损更要快。只有止盈或者止损快才是超短线,才不至于短线做成长线。
超短线就是火中取栗,有能力有魄力你去做,犹豫不决和没时间盯盘的,不可这么干!
笔者分析了坐着飞机存银行四大标的思路,一定是三天不赚就跑!是超短短线。
其实吧内心也不乐意提出这样搞,因为这不是简单追高的问题,需要很仔细的分析走势。这样发布思路!又怕有人养成追高的习惯。所以大家要能够动作快。说买立刻入场,不赚就跑!
有时间 有魄力者不怕亏可以试试看,没时间者者,万不可这么做。
没时间者还是去做优质成长股,买完忙工作去。不要乱追为好。不过这四个标的均不是垃圾股,两个航空位置也不高!
绝不推荐不要脸的垃圾股!
特别提醒,如果10次不能保证六次成功,或者总体不能大概率赚钱,请你及时收手,说明市场不适合这么去做,或者是自己不适合这种玩法!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