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者问,科比,科比说,我每天看到洛杉矶4点的太阳,因为你们还是睡眠中。
做投资,是苦行僧,过程痛苦,辛酸自知,任何行业成功绝对不是随随便便,这点在点掌里,毛利哥很牛,作为朋友,这点我是非常了解!
有时候我们两私下交流,谈到了次新股,没错,9月份的核心逻辑,就是新次新移到老次新,我们来看看案例:
告诉之前,先说一件事,顶级游资回来了!这是次新股行情的真正大玩家!
一.新次新股两大标杆
新次新股,指上市后刚打开一字板,资金吸筹拿的筹码游戏后一气呵成的第二波行情
中科信息 不得不说,它是整个次新股行情的第一股,因为最早抄,当时最强,中国股市赚钱效应就是标杆,停牌两次,目前又主动公司自己停牌,但不影响资金炒作,这就是观察点,累计打开后涨幅227%,配合题材,人工智能,目前流动盘19.8亿元,请记住这两个数据
建科院:累计打开后涨幅166.4%配合题材,雄安 目前流通盘13.7亿元
3.国科微,配合题材智能芯片 目前涨幅 102% 目前流通盘 13.4亿元
4.皮阿诺 配合题材,高送转加中报预增 目前涨幅122% 流通盘22亿元,同概念还有杭州园林,我就不贴了
好,这就是几大标杆,大家发现了什么?
风险偏好度高,次新股超跌,很容易被资金选取
监管尺度下降,维持新股赚钱效应,后续容易发出来
顶级游资回来了!这事情我是知道的,老玩家回来了
4. 龙头之间在争夺大哥,这是很好现象,并且是复合题材,其实,手法什么根本没变,还是那熟悉的操作手法
接下来该干嘛?
小散们找补涨!这点毛利哥给了我很多启示,我先感谢!旧次新股正当时,回个补涨30-50%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比如这些形态:
话就说到这里,看大家和个股的缘分了,此贴不顶,天理何在!
干!干!干!继续干!9月份狠狠干!9月该干什么?
我先来证伪:
从今年6月涨价周期,到7月全面供给侧改革全面开花,钴 ,锂矿,稀土靓丽,但毕竟供给侧涨价逻辑不可持续,侵蚀中下游,中下游也有国企央企,对本行业民企打击太大,有大量后遗症,所以,政策上有所收手,所以证伪。
证金概念股,以东方财富,昆仑万维为首,我在节目里从不负大家,公开立标杆说创新高,如今各位都有盈利,适当减少,因为,知道人越多,越不好玩,证伪,人多的地方我们不干。
智能类个股,当时我说过科大讯飞将引领智能行情,一个是语言交互,接下来是人脸识别,汉王科技,浙大网新股价均有反映,智能芯片也是重点在发酵,行情在中段,不宜大买。
现在该干什么?想不想知道,我今年立下另外一个标杆,华大基因150,如今在实现我的小目标,接下来我9月会干什么?预知后事如何,请看大家点赞!超过1000赞我马上公布!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