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暖风频吹稳增长在路上
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12月17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等政策正在发力。随着去年下半年以来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节奏,还有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下达进度,”十四五”规划确定的102项重点项目陆续启动,“两新一重”项目有序建设,即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重大交通水利等项目。
2月1日《求是》发表宁吉喆署名文章提出: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要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稳健有效的宏观政策,慎重出台有收缩效应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联动,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有机结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突发疫情。
图二:180基建板块平均收入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收入增加,毛利率下滑。
从阿牛智投大数据平台发现,180基金板块2021年收入跟2020年同比出现明显上升,上升幅度达到41.72%,但是毛利率出现持续下滑,主要原因是上游成本提升,影响毛利率水平。
图三:180基建平均净利润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上游压力逐渐缓解,利润有望提升!
从阿牛智投大数据平台发现,180基建板块2021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加,但是增速明显低于收入增速,但是随着2022年上游原材料价格回落,基建板块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随着稳增长基建项目上马,今年基建板块收入增速有望稳步提升。
喜欢文章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您的支持是笔者最大的动力!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投资者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投顾王亮投顾编号:A0460621050001
“人次不够,票价来凑”电影行业复苏还需时日
2022年虎年春节档已结束,中国电影市场定格在61.04亿票房的成绩。这个数据虽然拿下中国影史春节档总票房第二名,但大盘不及去年,相比较2021年的春节档总票房(78.43亿),不仅起步落后,且后劲不足。
其中,电影票价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除了对票房、口碑的讨论,电影票价也引发舆论热议。“电影票太贵”“看不起电影”成为观众集中吐槽的一个现象。
高票价下,观影人次也受到影响。2月1日总出票2588.8万张,而去年春节档首日出票数为3446万张。也就是说,2022年春节档首日就少了857.2万观影人次。相比去年同期,春节档前三天,总出票数减少了2766万。
今年春节档不容乐观,“人次不够,票价来凑”。
图二:环球影城板块平均收入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行业拐点未至,反转仍需时日
从阿牛智投大数据平台发现,环球影城板块2021年收入跟2020年同比下降-28.34%,并没有从疫情的影响中恢复过来,今年春节档相较去年春节档也出现了明显的同比下滑,说明整个行业还未迎来拐点。
图三:环球影城平均净利润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平均利润、利润率纷纷下滑
从阿牛智投大数据平台发现,环球影城板块2021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不断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现象,且净利润率也同时出现下滑迹象,说明行业不仅收入下滑,且成本压力巨大,致使行业整体亏损,利率润下滑,对于行业拐点的出现需要等待疫情影响消散以及行业内部的整合淘汰。
喜欢文章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您的支持是笔者最大的动力!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都仅供投资者参考,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基本情况的一种陈述,不是推荐,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阿牛智投投顾王亮投顾编号:A0460621050001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请输入手机号码,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请放心
请输入右侧图形验证码
请输入接收的短信验证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