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中西方混合经济体制对比

股票技巧 来源:股票技巧 21-05-07 16:21

       当今中国的经济体制为什么是混合经济体制呢?本文主要就中西方混合经济体制的对比进行说明分析,以为它与西方混合经济体制有如下方面的特征相似。

中西方混合经济体制对比

  一是社会组织结构特征相似。当代西方国家社会组织主要有三大力量:大企业——规模巨大的企业与商业银行的紧密结合,在国家经济事务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大工会—— 随着工业组织的大型化发展而来的强大工会,与大企业进行着较量,以要求改善工会成员的地位;强势政府 — — 需要有一个强势政府来缓和和有效调节大企业与大工会之间的矛盾冲突。于是,大规模的企业,大规模的工会组织和规模不断扩大的政府部门就成了现代混合经济体制下的西方各国所共有的组织特征。

  在我国,经过建国50多年发展特别是20多年的改革开放,大型的国有企业、大型的三资企业和规模不断扩大的民营企业,以及世界上的跨国公司到中国的落户,使大企业在我国经济事务中的影响力日益扩大;以维持职工权益为基本宗旨的中国工会组织,不仅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的会员.而且大规模地向“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个私企业发展,地位与影响力不断上升;中国各级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的责任和拥有的权力.在调控社会矛盾中的作用,都显示了强势政府的特征。这样的社会组织结构,选择混合经济体制来发展经济,是必然的结果。

  二是产权结构特征相似。虽然西方国家的经济被称之为私有制。但是,今日西方国家中公共和准公共品生产的产量却很大,而且占比在不断提高。而且大部分的西方国家,还出现了一系列国有化的部门,尤其是在一些自然垄断的部门,国有化的现象极其普遍。这种情况导致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产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私有产权与公有产权并存,而且公有制经济保持着相当规模,这是西方国家混合经济体制的又一基本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发展成公有经济、三资企业、民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等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公私并存的产权结构,混合经济体制更适合之。

  三是资源配置方法相似。传统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中,资源配置用的是单一市场机制,但单一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方法亦存在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分配不公,形成垄断和与社会福利相冲突等弊端。二次大战后,西方工业化国家在资源配置上已放弃了单一市场手段而采用计划手段与市场手段并用。因此,市场与计划两种手段并用成为所有西方国家混合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资源配置已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在宏观调控中计划是重要手段之一,市场机制与计划手段并用,使我国的经济运行规则已逐步与世界经济运行规则接轨,并与西方国家混合经济体制中的资源配置方式趋同。

  四是国家与市场和企业的分工原则相似。在传统经济下,国家与企业和市场是对立的,因为它们的行为逻辑各不相同。企业的行为逻辑是追求利润极大化;“市场的逻辑是将经济活动集中在便于发展生产并获得高额利润的地方;而国家的逻辑则是获取并控制经济增长及资本积累的进程。” 但在今天西方国家混合经济体制下,自由企业,有效竞争的市场和国家的干预都是不可缺少的,少了其中一个要素都不能算混合经济,都不能有效解决经济与社会问题。那么,在混合经济体制中,国家、市场和企业的矛盾是如何解决的,或者说它们是依据什么样的原则进行混合,才能使相互间的冲突降到最低点,而使相互间的互补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现在,西方混合经济体制国家依据的法则是:凡是个人、企业和市场能够解决的经济问题,或者它们能以高于政府干预的效率来解决的经济问题,原则上都由个人、企业和市场来解决;政府则从事那些个人、企业和市场所不能、所不愿从事的经济活动,以及那些由政府来干预效率要相对个人、企业和市场要高的经济活动。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市场建设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都取得重大进展,在构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中,已确定了企业制度、市场机制和政府管理体制三个组成部分的运行原则是: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创造财富和形成竞争力的源泉;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调节供求、优化结构的基本方式;政府是维护公平竞争、保障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建设者和保护者。企业制度、市场机制和政府管理体制相互支撑、相互补充、制约和促进,三者的协调关系和改革的均衡推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国家、企业与市场的分工原则,是与西方混合经济体制是相似的。以上四个方面的比较,可以看到,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认真学习借鉴了包括西方国家混合经济体制在内的人类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一切文明成果,构建了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在这个基础上混合经济的运行体制。

       上文就是对中西方混合经济体制的对比说明,对这类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小编,后续小编还会为大家送上更多的小短文。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