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下周市场展望:牛市旗手动了!市场真的变了?先静静!

刘欣 来源:刘欣 21-05-14 20:44

周五市场涨得让人“跌掉了眼镜”!不仅沪深两地市场出现了近期罕见的大阳线,而且被称为“牛市旗手”的券商股,成为今天市场中最靓丽的板块。

从3月中旬开始,整个市场已经横盘震荡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而今天市场的上涨,真的意味着市场已经形成了向上突破的走势?此外由于今天是券商板块的领涨,难道传说中一轮“牛市”行情真的要开启了?面对今天指数的大幅上涨,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不是意味着接下来的操作风格要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在判断今天市场出现新变化的时候,笔者想起了多年之前在书上所看到的名言:这个世界靠热情冲动去改变,但更多的时候靠冷静理智来维持。此时此刻,笔者觉得面对今天的上涨,我们还是要客观理性地来剖析一下市场的整体情况。而经过冷静地思考之后,笔者认为这轮上涨属于短期脉冲式上涨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券商板块的持续性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市场逻辑」

情况一,券商板块上涨目前看属于低估值个股的反弹行情

在今年3月初的文章中,笔者就曾经讲过经历了春节之后“杀估值”行情之后,未来整个市场要进入“估值收敛”阶段,而这轮“估值收敛”用采取高估值个股股价下跌,而低估值个股股价回升的形式。而春节之后活跃的顺周期板块、纺织服装板块以及医药医疗等个股,本质上都是低估值板块回升的行情。而券商板块从今年1月初迄今为止,整个板块跌幅已经达到了23%左右,并且这一过程中没有出现过任何反弹,再加之昨天媒体披露了各金融机构公募基金销*保有规模,其中东财的权益类基金的保有规模超出市场预期,因此引发了市场中券商板块的活跃。但从目前券商板块的周线和月线情况来看,今天上涨只能说是前期下跌趋势的结束,而并不是一轮上涨行情的开始。

情况二,沪深两地市场量能在大涨中都没有有效放大

从今天主板沪指的收盘点位情况来看,创出了3月8日以来的收盘新高。但是从量能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沪市还是深市,两地市场量能仍没有出现有效放大的迹象。如当日沪市的量能为4111亿,这种量能水平可以支持整个市场出现一波小幅反弹行情,但无法支持整个市场出现一波阶段性上涨的走势。如去年7月初那波行情的爆发过程中,沪市的平均量能水平都在5500亿左右,且最低的量能也在4700亿之上。由此可见,今天市场所表现出来的量能水平,目前看真的还不足以支持市场展开一波阶段性行情。因此下周初整个市场量能的情况是否能有效放大,就显得非常关键。如不能有效放大,则整个市场出现脉冲式上涨后,随即出现宽幅震荡的可能性较大。

情况三,国内外基本面的情况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变化

一轮行情的展开,需要“天时、地利和人和”各方面的因素,但是纵观当下国内国外的情况,可以说很多根本性的“忧患”问题还没有出现任何变化,如4月份美国通胀已经很明显,未来美联储是否能容忍通胀抬头,宽松的量化政策是否由此会发生改变。目前来看,这一因素仍存在不确定性;再看国内的情况,虽然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无论是社融的增速,还是总体货币**量方面都已经提前减速。同时4月底管理层再次强调货币不会“急转弯”,因此未来流动性继续收紧的空间不大,但是收紧的空间不大并不代表就会放宽。因此笔者觉得,在国内国外诸多因素仍存在不确定性或者没有根本改变之前,整个市场展开一轮中期行情的条件并不成熟。

「热点策略」

虽然周五的市场出现了大幅上涨,目前沪指已经在前期箱体震荡的顶端位置,目前看下周初市场仍存在继续冲击3500点的可能性。但是由于上文中所讲的各种情况的存在,因此在这个位置上面还不能判断中期行情就此展开。笔者建议在下周的操作中仍然保持一定的谨慎,谨防市场冲高之后出现震荡的风险。

对于券商板块而言,目前可以判断为一波估值回升过程中反弹过程,今天虽然该板块整体性出现上涨,但下周出现分化,甚至大幅震荡的可能性较大,因此这个位置上面还不宜盲目介入。而不管下周市场如何演绎,笔者建议依然可以关注确定性相对比较高的中药和医疗中的智能医疗板块的机会。同时一旦市场出现震荡,不仅可以关注航运和建材板块的机会,而且还可以对科技中的VR板块进行关注。

客观地讲,这几天市场的走势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因素。而正是因为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才能让我们投资者深刻感受到证券市场的魅力:即可预测,但无法精确地预测。但是作为理性客观的投资者,在市场短期走势发生变化的时候,不应该简单地盲从,而是应该从市场当天的变化背后,存在更多的“蛛丝马迹”,这样才能清楚地判断走势的持续性。

最后引用笔者在文章开头的那段话作为结尾:这个世界靠热情冲动去改变,但更多的时候靠冷静理智来维持。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证券市场。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