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之测量由观察一经济体中之大量的劳务所得或物品价格之改变而得,通常是基于由政府所收集的资料,而工会与商业杂誌也做过这样的调查。物价与劳务所得两者共同组成物价指数,为整组物品的平均物价水平之测量基准。通货膨胀率为该项指数的上升幅度。物价水平量测整体物价,而通货膨胀是指整体物价的上扬幅度。
对通货膨胀没有单独性的确实量测法,因通货膨胀值取决于物价指数中各特定物品之价格比重,以及受测经济区域的范围。通用的量测法包括:
生活指数(Cost of Living Index,CLI)为个人生活所需费用的理论增幅,以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es)概估之。经济学家对特定的CPI值应估计为高于或低于CLI值有不同的看法。这是因为CPI值公认具"偏向性"(bias)。CLI可用"购买力平价"(PPP, purchasing power parity)来调整以反应区域性商品与世界物价的广泛差距。
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CPI)测量由‘典型消费者’所购物品之价格。在许多工业国家中,该指数的年度性变化百分比为最通用的通货膨胀曲线报告。该项测量值通常用于薪资报酬谈判中,因为雇员希望薪资(名目)能相等或高于CPI。有时劳资合约中会包含按生活指数调整条款(cost of living escalators),表示名目薪资会随CPI的升高自动调整,其调整之时机通常于通货膨胀发生之后,幅度较实际通货膨胀率为低。
生产者物价指数(PPI)测量生产者收购物料的价格,与CPI于物价津贴、盈利、与*负上有所不同,导致生产者之所得与消费者之付出产生差距。PPI反应于CPI升高而上升,具有典型的延迟。虽说其具多样化的组合,一般相信这种延迟的特性使得根据今日的PPI通货膨胀粗估(rough-and-ready)明日的CPI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各种的论述与内容有极重要的不同。
**物价指数(wholesale price index)测量选择性货品之**价格变化(特别是销**),与PPI极为类似。
商品价格指数(commodity price index)测量选择性商品*价之变化。若使用金本位制,则其所选择的商品为黄金。美国使用复本位制,其指数包含黄金与白银两者。
GDP平减指数(GDP deflator)为基于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名目GDP与经通货膨胀修正后的GDP(即不变价格(constant-price)GDP或实质GDP)两者间所使用的金钱之比例。这是对价格水平最宏观测量。本指数也用来计算GDP的组成部分,如个人消费开支。美国联邦储备改用个人消费平减指数(personal consumption deflator)及其他平减指数作为制订“反通胀政策”的参考。
个人消费支出价格指数(personal consumption expenditures price index,PCEPI)。2000年2月17日,美国在半年一度的国会金融政策报告(亦即Humphrey-Hawkins报告)中,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声称将主要的通货膨胀测量法自CPI改为连锁式个人消费开支价格指数。
因为每一种测量法都基于他种测量法,并以固定模式结合在一起,经济学家经常争议在各测量法及通货膨胀模式中是否有‘偏差’存在。例如,Boskin委员会于1995年找出美国劳工部统计局(BLS)所计算出的CPI具有偏差。在对其偏差进行定量分析后,他们认为当年度的通货膨胀遭过分夸大。因‘快乐论’(hedonic )所带来的科技创新增加与以平价品取代昂贵的商品,两者都会降低CPI-U的升高率。另一个例子是在1980年代早期,无人居住的**单位并不计入CPI-U与CPI-W的租金收入部分;在加计此部分后,通货膨胀率实际上是极度的受低估,于是在1982年的CPI计算中加入了这项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