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模块化思维再提示:震荡向上!!

任启亮 来源:任启亮 21-06-19 10:21

2021.6.21.随笔.***

 模块化思维的提示:震荡向上!

 模块化思维、模块化立体思维,是克服胆小如鼠、忙进忙出、噤如寒蝉一众,因为没有大趋势方向感,或瞎子摸象的迷失,而给予的战略方阵图。

 因为模块化,你就不会迷失在散点、分列的弯弯绕的线路中失去方向。

 因为是模块化,复制即可。

 模块化思维,极像芯片-高级的领先一代的芯片!

 即叉即活。

附图:(上证日线图)

 模块化思维再提示:震荡向上!!

   以上就是我的模块化图,图中显示绿线划出的大上升通道是平缓向上的,表明市场大趋势没有丝毫改变;B隆克A,b复制a,显示隆克依然是模块化常用、必用的工具。

  小黑框框都是应该忽略的震荡,因为害怕黑框框的顶部就是大顶部的缘故,所以模块化的超前预判性,便突显而出了!

  未来的大顶部: (1)突破3731。 (2)在3959-4150区间产。 (3)暴天量,两市多日超过1.7-2万亿的时候,瞪大眼睛

  两个大小字母的隆克和复制,表明了即使是3629震荡下行至3503,也没有改变震荡向上格局,几乎可以忽略黑框框显示波动,不要自以为聪明,好像你有本事看对所有的小波动、小顶部似的。

  这种耍小聪明的人比比皆是。

 即使是看对了,又怎么样?!

  锱铢必较、患得患失,怎么可能在牛市中获益翻倍?!!

  黑框框F就是黑框框E的调整幅度,都是过渡性的、阶段性的波动,假如同等幅度的调整,F可能在3488左右,目前在3503点。

  有止跌迹象,没有过三连阴,因为前面两根阴线太小,所以形成3连阴也就可以理解了。

  3503有止跌迹象,以3503为计算,最晚第三周创新高!

  总体上,3328起来已经15周,还有6周左右见大顶,是可预期的。(21周左右见大顶。)

  弱智、胆小、一惊一乍的人,往往夸大这样的波动,以为C浪杀跌可能降临。

  此地无C浪!这就是波浪理论的最大的缺陷,波浪理论不仅仅随意性太大,而且往往闭着眼睛说瞎话,大C浪的普遍传播和不断强化,就是一例。

  此模块化思维的图谱,我已经挂出过两次。

  现在,再挂出重新制作的模块化图,补充了原有旧图的数据,于原有的模块化图显示的内涵、指向不变。

  大上升通道当下是平缓的,最终的节点,一定是陡然拉起,形成一定的锐角而拉升,暴天量,给人猝不及防的感觉而令踏空者,拔着鞋跟可能都追不上了!

  回看去年7.1号陡然拉起的行情,即可了然。

附图:(上证周线图个)

 模块化思维再提示:震荡向上!!

  周线图更加清晰,A处未来奔顶就是两根大阳线,每根约222点左右,完全可以预期。

  红框框处,B处15周,盘整的时间远超A的红框框10周,横盘越久,暴涨拉升越陡峭、幅度越大!(相反相成的逻辑。)

  蓝色斜线部分,A与B小调整基本雷同,蓄势待发,值得期盼。(我计算过,B比A的蓝色斜线向下调整还要大一些呢!)

  凡依然纠缠3731者,基本脑残的判断是符合“核磁共振”给出的样片的,遑论超声波?!

  怀疑4150者,脑子没有问题!

  思路有问题,思路的问题是不懂当下是牛市!

  就这么简单!

  人们往往忽略常识,而捧着高大上,结果绝大多数适得其反,这就是规律对人-一般庸人的惩罚!

  我们在对牛市的预测判断,要粗略写、含糊些,胆子要大一些-向上看的胆子!

  千千万万不要忘记,2021是辛丑牛年,牛年,就是牛的年!!至今没有起过行情!!可能吗?

  我不会因为至今没有产生行情而改变上看4150左右高度的判断;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改变这个必然趋势性的方向,我持续、不间断地这么看!

  牛,可以蹒跚、迟疑,略略左顾右盼,但是,绝对不走回头路,向前,向着目标,不达目标,誓不罢休!!

  系统的力量是浑厚、丰沛、扎实的,我深信不疑!!

  欧洲杯是否略略影响了行情的走势?!

  我些许的隐忧就在此。

2021.6.21.随笔.***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