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 综合
  • 股票
  • 板块
  • 嘉宾
  • 课程
  • 基金
  • 经理
  • 说说
  • 快评
  • 消息
  • 好看
  • 话题

猪肉板块的上涨是反弹还是反转?

乐观
马敏 来源:马敏 21-06-28 18:01

        今年以来,国内猪肉价格连续22周回落,累计跌幅达到54.6%,全行业面临严重亏损。受此影响,猪肉板块自去年8月底以来持续下跌,板块最大跌幅超过30%。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猪肉板块的上涨是反弹还是反转?

猪肉板块近期走势

        据统计,截止6月25日全国生猪均价回升至 14.27 元/kg(6月20日全国生猪均价12.84元/公斤),较一周前涨11%,猪肉价格初步止跌企稳,使得今日猪肉板块大幅反弹。那这一次的上涨到底是短周期的反弹还是整个行业迎来反转了呢?下面笔者将通过猪肉行业供需关系来为大家做一下梳理。

近期猪肉整体供需情况

        先供给来看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根据中国政府网公开数据整理显示:截止2021年3月末我国能繁母猪存栏4318万头。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监测,5月份,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20个月环比增长,同比增长19.3%,相当于2017年年末的98.4%;生猪存栏量同步增长,同比增长23.5%,相当于2017 年年末的97.6%。一些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场计划在年内陆续投产,预计生产增长的惯性还将持续一段时间。目前,生猪生产恢复取得了超预期的积极成果,生猪上市供应能力持续增强,且能繁母猪存栏量仍处于往年高位,产能过剩明显。

数据来源: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

猪肉板块的上涨是反弹还是反转?

我国能繁母猪存栏数(万头)

        再从需求端来看,进入6月以来,受猪肉价格下跌至低位影响,近期居民对猪肉消费有所增长,但夏季本身就属于猪肉需求的淡季。而大体重生猪集中出栏、进口冻猪肉增加及季节性需求偏弱等因素叠加影响,整体生猪需求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发改委稳定市场预期

        据国家发改委监测,6月7日-6月11日,全国平均猪粮比价为5.88∶1,进入《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设定的过度下跌三级预警区间。由于整体行业进入全面亏损状态导致部分小养殖户恐慌式地清仓抛售仔猪,导致近期猪肉价格的加速下跌。6 月 16 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生猪价格过度下跌三级预警,提示养殖场(户)科学安排生产经营决策,将生猪产能保持在合理水平,近期中央和地方将启动猪肉储备收储工作。发改委及政府相关政策维稳猪肉价格预期明显,这也是导致上周猪肉止跌反弹的最主要的原因。随着市场大肥猪占比逐渐下降,机构预计7月中旬左右大猪存栏量将会探底,生猪供应量或下降,供应过剩的压力将逐步缓解,但若要完全消化过剩产能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

        那目前猪肉板块整体估值水平又如何呢?阿牛智投大数据显示,目前猪肉板块当前市盈率13.89, 市盈率中值:17.61。市盈率中值整体位置处于近10年来最低位置区间,估值明显合理低估。那是否意味着现在就是最好的投资机会呢?其实不然,从上一轮完整的猪肉周期来看,共经历月4年多时间。而此轮猪肉周期开始至今只有3年多时间,目前所处阶段类似于18年至19年猪肉板块低位震荡阶段,预期2022年或将迎来新一轮猪肉近期周期拐点。

数据来源:阿牛智投

猪肉板块的上涨是反弹还是反转?

        综上,目前猪肉行业依然处于供大于求的状态。而随着养猪散户恐慌情绪的宣泄,短期来看猪肉板块或许还存在反弹动能,但整体高度有限。从趋势的角度来看,当下跌趋势形成之后不会轻易改变,就算有外力影响也需要有阶段筑底过程,当筹码充分交换之后才会引发新的一轮上涨趋势。而未来一段时间猪肉或将持续处于底部震荡磨底阶段,待存栏能繁母猪数据明显回落,整个行业部分低效产能供给逐步出清之后猪肉板块王者归来,形成新一轮的景气大周期将是水到渠成的事。

        喜欢文章的朋友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您的支持是笔者最大的动力!也可和笔者对当下市场的操盘策略,选股逻辑进行互动和交流!

风险提示:

本文任何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只对您投资决策时起到辅助作用。涉及到的个股,只是对市走势的一种描述,不是推荐。阿牛智投不对您投资获利或投资损失承担责任,所有投资决策及其后果均由您自行负责。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阿牛智投投资顾问:马敏              执业证书编号:A0460621050003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