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7月22日收盘点评:指数轮流张,热点循环动!接下来又会是谁?

刘欣 来源:刘欣 21-07-22 16:38

近期有部分投资者会问:在现在的市场情况下,普通投资者到底该如何操作呢?

如果盯着指数操作,昨天创业板指数刚刚再创新高,今天就出现冲高回落;相反最近相对比较弱势的主板沪指,却把7月2日所形成的跳空缺口彻底回补了;如果不盯指数,盯市场热点的话,昨天电和新能源板块卷土重来,而今天市场的热点却又切换到稀土和半导体芯片板块,与此同时医药和医疗板块今天却出现了大幅回调的迹象。

很显然,面对近期的市场盯着指数去判断或操作,已经没有实际意义;跟随热点去操作,要么踩不准节拍,要么有可能出现短期追高。只有能提前预判出市场未来轮动的热点是谁?才有盈利的可能性。因此在近期文章中,笔者提出了两个鲜明的观点:其一,忽略对于各类指数的关注,重点放在个股上面;其二,关注当下市场的三条主线机会,并且不同主线有对应的操作策略。此外,从最近两个交易日市场的变化情况,笔者今天还要给出对于未来市场的三大预判。

「市场逻辑」

预判一,主板沪指存在脉冲式上涨的可能

在昨天的文章中,笔者就讲到当下市场出现了两类带动指数板块的异动,因此短期内主板沪指存在快速上攻的可能性。虽然在今天盘中,沪指并没有出现大涨,但不仅吧7月2日所形成的向下缺口给彻底回补,而且还创出了7月2日以来的收盘新高。之前笔者也讲过,该缺口如果在近期不能有效回补的话,整个市场存在进一步震荡回落的可能性。并且最近三个交易日沪市的量能也出现持续性放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笔者预判短期内不仅沪指还存在继续上涨的可能性,并且有可能指数会站上3600点的整数关口,甚至去挑战年内的高点。

预判二,券商板块短期内存在再拉一根大阳线的可能

结合近期券商个股的情况,可以说是异动不断,先是从7月中旬以来,东方证券出现了一波持续上涨的走势;昨天出现红塔证券涨停和东方财富创新高的情况;而今天中泰证券涨停,午盘后东方财富再次异动拉升。这些久违的迹象表明,券商板块中正在酝酿一次中阳线的突破。此外再关注一下金融板块的中银行保险,近期都没有创出7月14日以来的新低,趋势方面也转变为横盘震荡,这说明这两个板块在这个位置存在震荡筑底的可能性。既然这两个板块短期内不会拖累指数,那么一旦券商板块发力后,会带动指数上一个台阶震荡。

预判三,热点板块轮动的过程中高位个股风险也将开始释放

在今天盘中医药和医疗两个板块出现整体性的回落,尤其是医药板块中的片仔癀,在昨天创出历史新高之后,今天在盘中出现了跌停的走势。这种情况的出现,意味着无论是前期的强势品种,还是近期的强势品种,在接下来的市场中又可能会出现风险集中释放的情况。除去医药板块,锂电池板块中的个股目前已经进入分化;此外还有近期持续创新高的半导体芯片板块,也要谨防短期快速拉升之后,该板块中的个股出现大幅震荡的风险。尤其是7月15日之后,在中报预报结束后一些不及预期的中报会陆续出台,届时对于这些高位个股会存在一定负面影响。

「热点策略」

目前笔者对于市场各类指数的预判,就是未来主板沪指存在脉冲上涨的可能;而创业板指数目前在高位出现震荡,需要关注7月7日该指数所形成的上升趋势是否能维持;而科创50指数在跌破5月中旬的上升趋势后,目前仍属于反抽的情况。相信有了对于指数的预判之后,大家在操作策略制定上面就有明确的方向。

此时此刻,寻找把握指数上面收益的投资者,一定要重点盯住券商板块的走势,从中选取形态和量能都比较理想的个股。当然这轮券商股一旦启动后,其持续性还需要进一步关注。但是无论如何,起码可以让市场上一个台阶震荡;同时想要把握个股机会的投资者朋友们,可以继续在新能源车和军工板块中寻找低吸的机会;而稳健的投资者,仍然可以关注农业、建材和建筑板块中的估值修复机会。

虽然市场是处在不断变化中,但是市场却会通过各种“细节”,暗示给我们它未来变化的趋势和方向。此时此刻,作为投资者的我们,只要虔诚地静待和观察市场的“暗示”,从这些“暗示”中寻找我们自己的操作机会。在这个市场中,笔者认为不存在什么战胜市场的说法,因为我们来市场的目的,不是为了战胜它,而是从市场中获得超额的收益。因此我们需要的是理解市场,和顺应市场。

此刻,市场又一次的“暗示”,你们看懂了吗?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