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掌财经PC首页顶部banner
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原创技术体系文章目录

靳良雄 来源:靳良雄 17-06-22 09:59

目录

序... 5

前言... 8

开篇引导:简单粗暴盈利三板斧... 12

第一篇  赢得股市的前提... 16

第一章 强大的隐形力量... 16

第一节 根除心魔——心态是牵引行动的根源... 16

第二节 看透风险——看破股市极端风险... 17

第三节 赢在顶端——力争成为盈利的10%. 24

第四节 杜绝错误——我们都在犯什么错... 26

第二篇  股市持续获利的关键点解密... 31

第二章 五大关键技术分步解密... 31

第一节 分时线解密——预判当日买卖点位技术... 31

第二节 均线与K线组合解密——预判股价运动技术... 41

第三节 成交量与量比解密——预判主力进出技术... 49

第四节 K线与振幅解密——锁定当日空间,封闭风险技术... 54

第五节 换手率解密——预判主力性质,确定行情持久性... 61

第三章 蛛丝马迹寻趋势——资金性质对股价的预判... 64

第一节 主力运作迹象解密——寻求与主力共舞技术... 65

第二节 战略资金识别... 69

第三节 主力资金识别... 71

第四节 游资机构识别... 74

第三篇 三大盈利模式——最优选股技术与核心操作技术... 75

第四章 基于高效操作的关键支撑技术... 76

第一节 大盘与个股相关性——寻求大概率操作... 76

第二节 头部与底部分析技术... 76

第三节 大盘级别分析技术... 101

第四节 三种K线级别解密... 104

第五章 超短线的最优选择技术... 117

第一节 从盘面异动选择大阳线或涨停板技术... 117

第二节 从波段平台突破选择大阳线或涨停板技术... 118

第三节 从大跌末端选择大阳线或涨停板技术... 119

第四节 从主升浪启动初期和末端选择大阳线或的涨停板技术... 120

第五节 从单边行情途中选择大阳线或的涨停板技术... 120

第六节 从底部突发放量选择大阳线或涨停板技术... 121

第六章 大波段股票的最优选择技术... 122

第一节 从二个现状分析产生大波段的机会... 122

第二节 什么叫大波段最高级个股... 125

第三节 如何选择大波段最高级股票... 126

第七章 主升浪黑马的最优选股技术... 130

第一节 从行业层面分析发线孕育大黑马基因的股票... 130

第二节 国家战略层面分析孕育大黑马基因的股票... 133

第三节 K线形态上追踪孕育大黑马的基因... 136

第四节 中国股市特有的黑马摇篮——高送转... 140

第五节 特别操作说明... 143

第八章 三大盈利模式的综合核心操作技术... 148

第一节 行业(政策)分析核心技术... 149

第二节 公司基本面分析... 150

第三节 三大盈利模式核心操作技术实战... 153

第四节 买入核心技术... 167

第五节 仓位控制技术... 170

第六节 卖出的技术... 174

第四篇 实战案例显规律... 177

第九章 敏感性训练——五秒定乾坤,像呼吸一样自然... 178

第一节 大盘各级别背景的操作判断训练——条件反射 五秒判断... 178

第二节 捕捉热点板块与龙头个股的敏感性训练... 179

第三节 五秒判定K线级别的预判性训练... 181

第十章 实战综合案例——见多识广寻规律... 186

第一节 大盘历史顶部区域和历史底部区域分析案例... 186

第二节 大盘不同背景下异动类热点捕捉实战案例分析演示... 192

第三节 常规行情里的三种操作模式的实战演示... 194

附录一:善意的建议... 198

附录二:传统词意的全新注解... 199

附录三:决胜股市关键点口诀... 201

后记... 202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