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7月28日收盘点评:能不能抄底?看清当下市场的三大主要矛盾!

刘欣 来源:刘欣 21-07-28 16:13

三天半的交易时间,主板沪指从最高3571点开始下跌,最低已经到达3312点,整整下跌了近260个点了。如此快速的下跌速度,在近几年市场中也是极为罕见的。

再看一下今天市场中的相关情况:早盘在指数大幅下探的过程中,一度出现了金融三兄弟集体护盘的迹象,紧接着在上证50指数的带动下,整个市场出现了反弹的迹象;之后创业板指数也开始了止跌回升的态势,并且带动了沪深两地主板指数出现了集体短暂翻红的迹象。此时此刻,市场是不是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企稳?当下是不是进场抄底的好时机呢?

依然从笔者投资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先声明的是,这里指的市场企稳是阶段性底部有没有出现,而并非短线一两天的那种反弹。无论是现在判断市场是否企稳,还是可不可以进场抄底,还是要看清当下市场的三大主要矛盾。

「市场逻辑」

矛盾一,影响市场下跌的因素是否消除

在昨天的文章中,笔者就从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对这轮市场下跌原因进行了分析。当然内因和外因方面,内因是决定因素,外因起到了催化和诱因的作用。到了今天收盘之后,内因中那些处在高位板块的估值风险是否化解了?很显然,有些板块如军工、新能源车和锂电池板块是昨天开始释放整体性风险,目前这个风险可以说还在继续释放中。另外未来影响整个市场的两个重要会议还没有举行,其一是美联储的议息会议;其二是管理层重要的经济工作会议,两个会议将决定未来美国和我国的货币政策,一旦出现了不符合市场预期的情况,不排除整个市场还会出现继续震荡的风险。

矛盾二,从今天市场中反弹的板块是否具备持续性

正如文章开头所言的那样,今天早盘率先出现反弹的是金融板块,而到收盘为止,出现在涨幅榜前列的板块是医疗、医药和白酒板块,而这三大板块不仅是先于整个市场出现调整的板块,而且整体跌幅方面远超市场的平均水平。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市场的反弹是在金融股出现短暂企稳的前提下,由前期超跌板块所引发的。并且这些超跌板块接下来的持续性方面是很难保证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市场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带动指数企稳反弹的板块,所以后续一旦这些超跌反弹出现反弹不济,有没有新的反弹动力出现的话,则整个市场仍存在继续探底的可能。

矛盾三,市场总体量能仍保持较高的水平

截止到今天收盘为止,沪深两地市场的总体量能依然达到了1.27万亿,虽然这个量能水平是最近四个交易日中最小的量能,但是1.2万以上量能还是远超之前整个市场的平均量能(7月份震荡期间总体维持在万亿左右)。从市场企稳的特征来看,量能方面出现一定的萎缩往往是整个市场见底的重要特征。如今年3月上旬这轮调整的过程中,沪市的平均量能在4000亿以上,而在3月10日当天沪市量能突然萎缩到近3400亿,而之后这个位置恰恰成为本轮调整的低点。因此可以说目前整个市场已经出现了量能逐级萎缩的特征,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明显缩量的特征。所以在接下来的过程中,作为普通投资者而言,需要进一步关注整个市场量能的变化情况。

「热点策略」

这里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从目前整个市场的主要矛盾来看,股指还没有出现明显阶段性底部的特征,因此未来整个市场还会出现反复的特征。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有部分个股开始出现活跃,但是对于这些个股的参与,作为普通投资者而言,一方面需要做好仓位方面的控制;另一方面策略上面还是应该以短线为主。

在大的方向上面,一方面需要重点关注上证50指数接下来有没有企稳的迹象,因为该指数也是近期整个市场杀跌的主要动力,而且一旦权重股有企稳迹象,其他中短期资金进场的欲望也会更强;另一方面需要关注近期的强势板块中有没有率先回升的行业及个股出现,目前来看无论是军工、还是新能源车,以及光伏等板块,出现整体性机会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个股的结构性行情还是会在这些板块中出现。

连着两天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笔者给大家重点讲了自己投资过程之中的方法论,而方法论不是什么测点位、划趋势的方法,说到底它是在投资领域中,大家认识世界能力的体现。方法论提供给大家的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借鉴,也就是说在下跌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思考什么,应该关注什么,未来的操作方向又应该往哪里去寻找。也希望这些内容,能给普通投资者朋友更多的思考和启迪。

记住,对于投资的理解和认识,也是大家认识世界能力的一种体现形式。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