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宝能的持股被认定为不合法,但至少到目前为止,法律上并没有对宝能的持股作出这样的认定。既然如此,宝能的合法权利就应该得到保障。这不只是对股东权益的尊重,更是对资本的一种尊重。
►6月21日,万科公告了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集团提名郁亮、林茂德、孙盛典、肖民、陈贤军、王文金、张旭为万科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康典、刘姝威、吴嘉宁、李强为万科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解冻、郑英为万科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该名单将提交6月30日召开的万科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近两年的万科风波,导致万科的本次换届选举尤其引人注目。特别是本届换届选举的推迟,使得万科的本次换届选举更加令人瞩目。所以,万科的这份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一经出炉,即在市场上倍受关注。毕竟一旦该名单在股东大会上获准通过,这也意味着持续了两年的万科风波将尘埃落定。而这份由深圳地铁提名的万科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也确实有“三大看点”吸引着市场的眼球。而这“三大看点”,有的在市场的预料之中,有的则在意料之外。
王石交棒,历史的规律不可抗拒
►这份由深圳地铁提交的候选人名单,在非独立董事成员的构成上仍然保留了华润时期的构架,郁亮、王文金、张旭均为万科原董事或高管,林茂德、肖民、陈贤军来自深圳地铁集团,原万科人士、深圳地铁各占3席,监事会的2名候选人也是双方各占1席。不过,这份名单最大的一个看点,就是万科现任董事长王石未在提名的候选人之列。这一点受到舆论方面的极大关注。
►作为万科风波的主角,王石面对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以确保万科团队的稳定,以确保万科的稳定发展。如今万科之争烟消云散,万科的发展重新回归正常。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万科风波主角的王石,同时也是为万科的发展壮大立下汗马功劳的王石,却没有出现在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名单里,这或多或少有些令人意外。
►不过,这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使然。1951年1月出生的王石毕竟已经是年满66岁的老人了。虽然王石的心态仍然年轻,但毕竟岁月不饶人。所以,王石与郁亮之间的交接,这是大自然的规律。长江后浪推前浪,这一点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
►不仅如此,作为老人的王石,其性格中的弱点在万科风波中也暴露得淋漓尽致。万宝之争之所以发展到后来水火不容的地步,作为当事人的王石是有很大责任的。虽然万宝之争如今已经归于平静,但王石性格中的弱点是不应该继续在万科“发扬光大”了。所以趁着退休从万科权力层退出,这是王石最好的选择。当然,考虑到王石对万科发展的巨大贡献,万科方面如果能返聘王石为“终身名誉主席”之类,给予王石以荣誉这是可以考虑的事情。
宝能无人入选,这个全世界都没有
►如果说王石交棒是在意料之中的话,那么在深圳地铁提交的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没有宝能系的人员入选,这无疑是非常出人意料之外的事情。毕竟宝能系作为万科的二股东,目前持有万科25.4%的股权,超过万科四分之一的股权,是名副其实的大股东。按宝能系的持股来看,至少可拿到万科董事会的两个名额。但实际情况是,万科这次公布的候选人名单中,宝能系一个名额也没有,这是非常令人震惊的。这样的事情可以说全世界都没有。
►从有关媒体的报道来看,深圳地铁集团作为万科的基石股东,在向万科提交临时提案前,征求了万科现有主要股东等各方意见。按此理解,深圳地铁应该是征求过宝能方面的意见。但在这件事情上,有关媒体的发声不一,真实情况如何,外人当然无法知晓。但令人困惑的,如果真的征求过宝能方面的意见,那么宝能方面为什么要放弃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力呢?这个事情是无法令人理解的。除非宝能的持股被认定为不合法,但至少到目前为止,法律上并没有对宝能的持股作出这样的认定。既然如此,宝能的合法权利就应该得到保障。这不只是对股东权益的尊重,更是对资本的一种尊重。
►而且正如有关市场人士所分析的那样,万科在6月21日宣布董事会改选的消息,这在时间节点的选择上是充满玄机的。6月21日,距离万科6月3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还有9天。如果事前宝能方面真的不知情,那么公告发布后,宝能方面再反对、再提新的提案,这在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宝能方面完全有可能被打一个措手不及。因为根据《万科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刘姝威不宜出任万科独董
►万科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的又一个看点是,刘姝威被提名为万科独立董事。毕竟刘姝威在资本市场声名显赫。作为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不仅师从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更是在蓝田事件中一战成名,并获2002年“感动中国”十大年度人物。虽然2014年提出“万点论”让其声誉有所受损,但这并不危及刘姝威在资本市场的赫赫名声。因此,刘姝威出任万科独董的资格与能力是勿庸质疑的。
但刘姝威出任万科独董的独立性却令人质疑,毕竟在之前的“万宝之争”中,刘姝威多次发表个人观点,表现出了明显的倾向性。如《刘姝威:钜盛华一年内负债增20倍宝能举牌合规性存疑》、《刘姝威:宝能举牌万科监管不清晰将酿成大祸》、《刘姝威:股权之争重创万科华润给宝能壮胆或致国资流失》、《刘姝威:若宝能高杠杆筹资合法 A股将迎第二次股灾》等。因此,刘姝威与目前万科主要股东宝能系方面至少“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所以,在目前上市公司独董不独的问题广受质疑的背景下,本人建议刘姝威还是不要出任万科独董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