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财经直播行情分析网-阿牛直播

股票直播视频行情分析

学习炒股票、牛股预测、短线炒股技巧、股票学习视频教程、最新股市消息、股票行情分析

8月10日收盘点评:牢记!莫把反弹当反转!莫把休整当调整!

刘欣 来源:刘欣 21-08-10 16:48

本周这两个交易日市场的走势,出乎了很多投资者的意料。在权重股的带动下,主板沪指出现了连续上涨的走势,到今天收盘为止,把沪指推升到3500点的上方。此时此刻,整个市场距离7月26日的跳空缺口仅有12个点的空间。

市场的格局真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主板指数还会不会继续呈现出震荡上行的态势?低位的权重类个股会不会出现一波真正的修复性行情?相信这些问题,此刻一定关注市场的投资者朋友最想知道了。客观地来说,这两天市场的总体走势有所出乎笔者的预料,难道市场真的出现“风格切换”了吗?这个问题在今天盘中和收盘之后,笔者在认真复盘的过程中也在进行深入地思考。当仔细地关注了这几天盘面的变化情况后,笔者要再次对投资者朋友表明观点:那就是“莫把反弹当反转,莫把休整当调整”!简而言之,当下整数市场结构性行情的特征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市场逻辑」

问题一,权重类个股是否出现“反转”行情?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那就是目前来看权重类个股还不具备“反转”的可能性。昨天拉动指数的主要动力来自于金融和地产类个股;而今天这种动力又来自于金融和白酒股的集体发力。而地产和白酒两个板块总体来看,地产板块受压的三条红线并没有改变;而白酒行业虽然经过了前期的大幅调整,但行业平均市盈率依然还有40多倍。所以这两个行业未来持续走强缺乏基本面的支持。而金融板块虽然从目前来看,估值处于历史低位,出现了一定的投资价值。具备投资价值和未来出现持续上涨之间还是有明显的差别,只能说有部分避险的资金介入了金融板块,但是这些资金目前还没有力量推升金融板块持续上涨。此外从今天上证50指数的量能来看,较昨日相比也出现了缩量迹象,这表明两天反弹之后,在该板块中的交投活跃的迹象开始出现减弱。综上所述,目前来看近期权重股的上涨仍属于“反弹”性质。

问题二,前期高景气赛道板块的行情结束了?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的观点依旧如故:没有结束!作为普通投资者,也不要把这几天该类板块出现的休整迹象,当成是一波调整行情的开始。一方面伴随着今天盐湖股份的重新上市,笔者认为对于锂电池板块而言,未来出现新老龙头交替的可能性较大。毕竟今天该股上市之后的换手达到了14.46%;另一方面临近尾盘,像新能源车和半导体芯片等板块都出现了快速回升的迹象,这表明该类板块经过这几天的调整之后,也开始有短期资金回流进行关注了。并且这些行业的高景气度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改变,相信短期内这些板块中部分个股重抬升势的可能性极大。届时整个市场中又会出现这类个股结构性走强的情况,因此对于部分投资者而言,不要把这些强势板块的休整当成真正调整的开始。

问题三,八月市场会出现新的热点板块?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还是维持之前的观点:当然会的!并且从新的热点板块目前来看,并不会出现在所谓的低位权重类个股中。笔者认为,还是会在7月底管理层经济工作会议上所指明的那几个方向。从8月初迄今为止,由于下半年财政政策会积极发生变化,因此笔者重点强调的工程机械板块目前已经走出独立的行情,未来还可以重点关注。此外在会议方面的指引下,我们可以对种业、三胎概念已经昨天文章中重点讲到的高端制造等板块进行关注,而这些板块目前来看仍处在低估值的区域内,伴随着未来政策方面进一步发力的话,这类板块后市的走势值得大家重点关注。

「热点策略」

本周连续两个交易日,主板市场的走势的确会让很多投资者陷入深深地思索,行情的方向是不是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是在关注市场未来方向的时候,市场涨跌仅仅属于表面的现象,更多的时候需要透过表面的涨跌,关注背后的逻辑和现象。而目前从笔者观察的情况来看,当下市场只不过这几天低位的权重股反弹,而高景气赛道出现了休整的情况。而市场的根本性情况并没有变化。

当然在具体的操作策略中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部分稳健的投资者也可以在金融板块中寻找中线的机会,目前来看部分走出上升趋势的券商股值得关注。此外,这轮震荡之后恰恰可以对于半导体和新能源车板块进行重点关注,寻找这期间走势强劲的个股进行未来的操作。此外中短期内,激进的投资者应该重点关注盐湖股份的未来换手情况,相信这个个股未来会成为锂电池板块中新龙头的可能。

证券行业中,笔者已经从业整整24年了。这期间笔者在对外表明自己观点的时候,力求做到客观、理性,不带任何主观色彩。同时更会尊重发表不同看法的其他人士。这不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做人的格局。当然对于那种只要别人有不同意见,就进行上纲上线的批判,甚至进行攻击的做法,笔者只能说可能是在某些特殊年代呆久了留下了“后遗症”。真理在更多的时候,不需要大喊大叫,只需要恰到好处的说一下即可。

记住,你的成功不在于你如何贬低别人,而在于你是不是经得起市场的检验,而这个检验不是这个月不行,就推到下个月,一个月复一个月!

内容如涉及个股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风险自负。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

    点击输入您的评论(文明发言、理性评论,勿发恶意评论,禁止人身攻击)   请勿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勿私自建群、发布群号、QQ号或其他联系方式! 请勿向他人索要联系方式。请所有用户小心非官方QQ号,谨防上当受骗!
    

    精品说说更多

      推荐课程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操作风险自担。

        友情链接: 股市大盘 股票投资
        版权所有: 上海点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2022)
        互联网ICP备案 沪ICP备13044908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0428号 沪ICP证:沪B2-20150089 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号:201708210015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51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21-31268888 网站安全值班QQ:800800981 举报邮箱: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绑定手机号码,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绑定

        X

        您修改的价格将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确定 取消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前往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立即前往
        请选择打赏数
        • 10牛
        • 30牛
        • 50牛
        • 其它
        砖家也不容易,有你打赏更精彩

        该文章您还未购买,确定要打赏吗?

        付100牛即可查看有谁在踩

        您还未绑定手机号

        请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进行手机绑定。

        获取验证码

        您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
        感谢您的鼓励,点赞之余再留个言吧!
        换一组 换一组